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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603-107640 主题分类: 重大决策目录清单及标准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3-26 15:21
名 称: 安宁市人民政府连然街道办事处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文号: 关键字:

安宁市人民政府连然街道办事处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发布时间:2026-03-26 15:21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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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保障科学、民主和法治决策,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2026年度连然街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编制或调整本街道经济发展计划;

(二)编制局部控制性详细规划本街道“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

(三)制定本街道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四)制定有关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五)制定有关维护社会治安、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六)制定有关乡村振兴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三、不列入街道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项

(一)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

(二)机关内部管理事项,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外事管理以及内部工作流程等事项;

(三)其他不应列入街道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事项。

   四、有关要求

(一)在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前,按规定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法定程序,认真做好推进落实,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二)根据街道实际,明确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标准,报经街道党工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