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示(安宁市审计局法律顾问服务)
购买服务项目名称:安宁市审计局法律顾问服务。
购买服务主体:安宁市审计局。
购买服务内容:
1.针对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2.帮助甲方制定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
3.针对行政复议、诉讼、调解仲裁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
4.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以及重要法律文书、合同、协议的起草、修改、审查工作;
5.参与处理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涉法事务;
6.负责甲方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
7.协助执法案件的法律审查,协助或指导案件调查工作,针对案件提供口头或书面咨询意见;
8.需要法律顾问参与的其他事务。
服务期限:3年(2026—2028年),合同每年一签。
项目预算:购买法律顾问服务预算经费2万元/年,从法律顾问经费中支出。
对承接主体的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其他资格要求:(1)具有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2)律师团队的执业证书;(3)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负责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负责人参加的,必须提供负责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负责人和被授权人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购买时间:本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6日—2026年4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杭老师 68699003
安宁市审计局
2026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