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民政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根据《安宁市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要求,安宁市民政局结合自身职能,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市民政局持续落实主要行政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机制。严格按照“三定”方案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和责任法定化,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安宁市民政局“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制度》,认真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城乡低保、临时求助申请审批材料,清理规范增加公民负担的证照,一律不要求申请对象开具上级部门明确规定不得提供的证明材料。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大力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
二、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重大行政决策与规范性文件管理
2025年草拟的《安宁市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安宁市城市公益性公墓管理暂行办法(草案)》,正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制定。
(二)政务服务与效能提升
深入推进“公民婚育一件事”“个人身后一件事”“社会救助一件事”,优化办事指南,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执行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和动态审核机制,截至目前共发放各类救助补贴资金2618.81万元,救助帮扶各类困难群众3581余人。
(三)重点领域监管与执法
围绕养老机构、社会组织等重点领域,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14次,完成2家“僵尸型”社会组织社会组织清理注销,对2家“僵尸型”社会组织进行约谈整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109家次,查找问题140个,下发整改通知书36份,并针对存在问题实行“一院一策”整改,累计完成问题整改问题139个。2025年1-10月,共复查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地名命名工作共办理行政许可20件,其中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12件,社会团体登记5件,商业住宅项目命名3件。
(四)加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工作
一是印发《安宁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领域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宣传工作、线索摸排等工作进行安排,要求各机构在机构内开展宣传教育,并通过张贴横幅、LED屏宣传等形式,积极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提升服务对象及工作人员风险防范意识。各机构张贴宣传标语、LED屏26条,开展宣传13场次,民政部门通过“进机构”“进社区”组织开展宣传4场次,累计参与人数3000余人。二是分别在政府网站、各街道、村社区公示栏、民政服务机构大门公布了问题线索举报公告,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市民政局持续开展民政领域安全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防范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2025年,市民政局对各民政服务机构开展非法集资摸排40余家次。经摸排,未发现相关违法行为,民政领域暂未发生民政服务对象被诈骗的情况。
(五)完善民政领域应急救援体系
为保障民政领域自然灾害工作快速、有序、高效进行,及时做好灾害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市民政局将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着力配合相关部门建立规模适度、布局科学、结构合理、专长突出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实现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各有所长、社会应急力量有效辅助、基层应急救援力量有效覆盖的建设目标。进一步提升应急救援的专业性、效率和覆盖面,确保能够有效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推动我市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力量进一步加强。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特制定安宁市民政系统应急预案。
三、持续加强依法决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
聘请云南嘉喜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参与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草拟、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审查、以市民政局名义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及协议文本审查各类涉法事务等工作。2025年截止目前,共出具法律意见书26份,邀请法律顾问参与超标墓穴行政检查1次,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部署、年度计划、招投标及项目实施情况等各类信息96条。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建设环境
一是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 利用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点,深入街道、社区开展普法宣传40余场。通过政府网站全面公开业务动态、服务指南等,将执法活动置于制度规范和社会监督之下。二是建成“安‘e’养老”智慧平台并开展宣传174场,普及群众15000余人,有效提升了民政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度。三是市民政局现有10名执证行政执法人员,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开展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学习,每年对每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其中,公共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20学时,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不少于40学时,目前已按规定完成。对新取证、换证、退休人员及时进行新增、更改和注销,做到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保管,持续推进民政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有序进行。
五、取得成效及亮点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安宁市临时救助工作规程实施细则》《安宁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等政策文件,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和动态审核机制,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筑牢兜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截至目前,共发放各类救助补贴资金2618.81万元,救助帮扶各类困难群众3581余人。二是探索老年人“类幼儿园”日间托养服务。建成日间照料中心(日托)服务站2家,设置床位100张,辐射23个社区、服务2万余名老人,破解 “上有老、下有小”的养老难题。三是建成安宁市“安‘e’养老”智慧养老平台,老年人及家属只需通过一部手机点击“安e养老”或一健呼叫指挥调度中心即可就近就便服务,自系统投入运营以来,已累计开展进企业、进医院、进学校、进社区宣传174场,累计普及群众15000余人。四是统筹抓好社会事务,截止10与31日,截止10与31日,办理结婚登记 1677对,离婚登记 762对。五是规范开展地名管理工作,启动《安宁市区划地名图集》编撰工作,申报“连然”、“安宁”被列为省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六是做好困境儿童关爱帮扶,累计发放困境儿童生活补助金42.04万元,打造“留守安心暖”关爱留守儿童服务品牌,组织开展公益研学、心理辅导、亲自活动、康复训练等10场次关心关爱活动,累计投入资金近10万元,惠及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监护人600余人。
六、存在问题
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仍需加强,部分干部在面对临时性、复杂性问题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尚有不足,依法应对实际挑战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升,面向老年人、残疾人、困境儿童、低保对象等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调研不够深入,普法内容与受众实际需要结合不够紧密,宣传方式创新不足,影响了普法工作的精准度和实际效果。三是重点领域长效机制建设需持续巩固,在打击防范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重点工作中,常态化治理机制仍需健全,长效监管及防范体系有待进一步夯实,需持续强化制度性安排。
七、下步打算
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法律法规,持续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法律顾问在决策过程中的咨询论证作用,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重点提升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升民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推动政策宣传进社区、进家庭,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群众对民政政策的认知度和参与度,继续加强对养老机构、社会组织等领域的日常监管和风险排查,严格备案管理,将防范非法集资、反诈工作融入日常管理,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安排。
全力推动普法工作,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环境。通过问卷调查、入户走访、座谈访谈等多种形式,全面掌握不同群体在权益保障、政策咨询、纠纷解决等方面的具体法律需求,突出实用性和针对性,将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鲜活的案例,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与法律顾问的作用,提高普法工作的互动性,切实增强普法宣传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