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安宁市人民政府连然街道办事处迁改安宁市连然街110千伏权安线31#-36#线路工程项目使用林地公示
安宁市人民政府连然街道办事处迁改安宁市连然街道 110千伏权安线31#-36#线路工程项目因建设需要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使用林地单位:安宁市人民政府连然街道办事处。
二、 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安宁市人民政府连然街道办事处迁改安宁市连然街道110千伏权安线31#-36#线路工程项目。
三、 拟使用林地的用途:线路通道、铁塔。
四、 项目建设地点: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金晖社区居民委员会清水河居民小组,大屯社区居民委员会张家坝居民小组、大屯第三组居民小组;草铺街道办事处麒麟村民委员会下麒麟村民小组境内。
五、 拟使用林地的地理坐标及用地面积:东经102°26′14.48″-102°26′57.20″,北纬24°54′42.30″-24°55′0.22″(具体用地范围详见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林地2.5004公顷。
六、 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林地林木蓄积45立方米,主要树种为石楠、圣诞树等。
七、 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拟使用林地权属属于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金晖社区居民委员会清水河居民小组,大屯社区居民委员会张家坝居民小组、大屯第三组居民小组;草铺街道办事处麒麟村民委员会下麒麟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其中涉及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为个人的有下麒麟村民小组李富云(李富云已去世,由其妻子张显萍全权负责)。
八、 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补偿费由安宁市人民政府连然街道办事处对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金晖社区居民委员会清水河居民小组,大屯社区居民委员会张家坝居民小组、大屯第三组居民小组;草铺街道办事处麒麟村民委员会下麒麟村民小组进行了补偿,与下麒麟村民小组李富云进行了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4月2日,若对该项目使用范围的面积、权属及其他有异议者,请在本公示五个工作日内,向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反映,联系电话:68690463、68683717、68699408。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