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教育体育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在安宁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共安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市教育体育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提升依法治教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完善安宁教育跨越式发展体系,提升教育治理能力。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相关工作的函》要求,安宁市教体局认真对照《安宁市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梳理工作落实情况,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健全行政权力运行体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 优化政府机构职能。安宁市教育体育局严格按照“三定”方案编制管理要求进行管理,人员、科室的编制已全面进行梳理,理顺职责关系,坚决不违反编制管理规定。
2.健全政府权责清单管理。严格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中介服务清单等制度。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两个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梳理权力清单,主动与主管业务部门进行沟通,根据法律法规、细则、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理顺关系,分清职责,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两单融合”。2025年11月根据安宁市委编办最新工作要求,安宁市教育体育局重新梳理调整了《安宁市教育体育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根据相关政策变化,及时更新目录清单内容,共梳理出32项。
3.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安宁市教育体育局全面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安宁市教体局“一站式”服务暖民心。为构建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教育行政服务体系,给广大市民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安宁市教体局集中打造“一站式”便民服务,解决办事群众往返次数多、花费大、耗时长的问题,让群众体验到了足不出户的便捷服务,真正实现了“一件事一次办”。“一站式”服务大厅采用“线上线下”并行审批的服务模式,集教师学生各项福利办理、公共服务事项审批、用章用印及证书发放等功能于一体,“一站式”的服务模式最大限度简化了程序,缩短了办事时限,大大降低了群众办事成本,打造有品质、有温度的安宁教育。
2025全年教体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共开展“一把手”走流程4次,以普通群众和工作人员的角色亲身体验群众在办理有关教育方面事项的便捷程度,切实为教育服务把脉就诊,不断提升机关能力作风建设,以高质量服务助推安宁市教育体育发展。2025年再次更新升级“入学一件事一次办”,通过线上信息采集,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线上联审材料,联审户籍信息1000余条,联审房产信息3000余条,为学龄儿童提供高效服务,真正实现“一网通办”。
4.探索推行极简审批。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精减行政审批事项。教体局配合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对已下放的、合并的、保留的和近三年未做出审批行为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调查和统计,及时沟通,避免错项、漏项。
2025年,经梳理后明确教体局开展的行政审批事项共10项。全年共受理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2489件(服务事项包含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办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场馆(游泳)许可证,民办学校、培训学校设立、终止、变更审批,助学贷款,转学入学等),办结率达100%,严格按照“清单之外无审批”的要求,无另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无对已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以其他名目进行变相审批。同时做到与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及时进行信息沟通,及时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对取消的项目,一律不再审批,及时修改设定依据及流程图,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等问题,防止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出现明消暗不消、变相审批、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5.推进全链条全领域监管。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根据省、市各级政府要求,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科学建立“两库、一单、一细则、一方案”并抓好落实。为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落实到位,教体局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及时制定了《安宁市教育体育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规范执法。合理调配和充实执法检查力量,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到实处,同时在抽查工作中严格要求,不断加强执法人员责任意识,确保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好法定监管职责。教体局已完成“协同监管平台(云南)”系统中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简称“两库一清单”)的建立。
2025年,在库检查人员更新为10人,实施完成随机抽查事项4项,教体局配合云南省教育厅、安宁市民政局、安宁市市场监管局、安宁市公安局开展了民办学校办学情况,校园食品安全,校园安全,学校装备、校服的检查工作,并已在“协同监管平台(云南)”系统中完成录入、对外公开,通过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与“双减”政策的有机结合,使教体局行政执法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5.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教体局配合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完成了中介服务清单梳理工作,配合市司法局法制科完成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梳理工作,按要求将上述相关权力信息清单在政务网站上进行公开,保证行政执法过程有依据、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定期开展回头看。制定了《安宁市教育体育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安宁市教育体育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工作方案》《安宁市教育体育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安宁市教育体育局规范行政裁量权细化标准表》;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同时,开展执法案例研讨活动,让执法人员分享执法经验和教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持续学习和培训,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业务素养得到了显著提升。在严格规范执法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的同时提升行政执法素养和保障群众监督的权益,严格教体系统执法工作队伍的工作作风纪律要求,推动执法人员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执法能力。
2025年,认真推进涉企行政执法工作,针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突出问题,市教体局对下属培训学校(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于乱收费问题,全面核查培训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对于乱检查问题,规范检查流程,避免重复检查、随意检查。经排查,培训机构不存在乱收费情况,市教体局在行政执法时未出现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现象。
6.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聘任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为教育体育系统法律顾问,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为局机关和各级各类学校(园)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文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法律顾问参与协助修改教育体育系统签署的重要法律文书;为教育体育局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涉法涉诉案件等提供法律服务;为局机关和各级各类学校(园)依法行政、依法执教提供有力保障,有效地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同时,由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等法律从业人员作为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实现全覆盖,为学校提供法律方面的服务。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明确范围和权限。对涉及全市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组织各个层面人员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开展民意调查,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对有利于教育发展的意见建议进行采纳。深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2025年,教体局法律顾问共参与全局重大决策事项研究3次,提出法律意见13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咨询论证10次,代理教体局行政应诉案件0件,参与教体局签订合作协议法律审核170次。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3.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据市政府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工作流程,切实明确业务工作部门和办公室在规范性文件起草中的具体责任,规范了起草的前期调研、征求意见、初步草拟、法规内审、报送审查、公告生效等程序,大大提高了规范性文件起草的质量和效率。在实际工作中,教体局坚持规范性文件的备案以及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的原则,对规范性文件认定不准的,我们及时请教司法局法制办。同时,教体局还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确保文件报送及时、准确,坚决杜绝迟报、漏报情况的发生,并且确保规范性文件备案率达到100%。鉴于各科室工作人员对规范性文件概念把握不准,公文规范处理程序不清的现状,我局综合办公室主动服务,及时加强信息沟通,提出指导性意见,帮助各科室开展规范化文件清理工作,对科室报送的清理情况进行认真地核对,确保了这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全面、准确和彻底。此外,还对规范性文件由事后审查改为事前审查,严格了备案审查的原则、内容、程序等,有效遏制了滥发规范性文件的现象。
2025年,教体局按照要求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教体局无规范性文件,其他以教体局名义下发的文件都是阶段性工作的一般通知和安排,工作完成后自动失效、终止。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提升公信力和执行力
1.强化依法决策意识。
2.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3.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
4.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
完成情况:安宁市教体局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制度,对事关教育体育改革发展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组织听证。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部门法制机构按要求开展合法性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做到未经法制机构审核不上会提交讨论。
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了内部决策制度。不断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对涉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事先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举行听证会;对涉及法律法规的决策事项事先经过法治机构合法性审查。除了依法应当保密的,行政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都公开。坚持和健全了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安排、重大问题实行民主科学决策,对干部任用、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重大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等重要事项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党组会、行政会、局长办公会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记录等。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端正执法理念,文明执法,教体局狠抓思想建设,要求行政执法人员树立服务大局意识,教体局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同时,着力提升执法人员思想境界,教育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政,杜绝粗暴行事,讲究方式方法,提高执法素质,筑牢文明执法的思想基础。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理论和法治精神的学习教育活动,强化法治意识。加强对教育体育政策法规的学习贯彻和对行政执法实操培训工作,提高机关工作人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并将文明执法工作融入到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行政效能考核等各项工作中,与评优评先、提拔使用等挂钩,突出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达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目的。另外,教体局在开展执法工作中还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全市师生的监督;认真受理人民群众的举报、投诉,真正实现把工作的监督权和成效的评判权交给群众、交给社会。
2.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项制度”工作完成情况:推行“三项制度”改革与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编制权责清单、“放管服”改革、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改革任务相结合,统筹协调推进,着力解决教育行政执法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做好“三项制度”推行工作,完成好教体局的自检自查工作,并及时上报自检自查报告。按照工作要求通过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进行执法数据填报,协同推进《安宁市教育体育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的工作方案》。建立推行工作定期汇报制度,强化各相关科室对“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通过召开专题总结会议、自查自促等形式,提炼可复制、可推广、可操作的经验,推动“三项制度”不断完善,提升运行效果。
“减免责清单”工作完成情况:一是在已编制完成的《安宁市教育体育局容错纠错柔性执法“五张清单”》基础上,切实做好清单编制工作衔接,完成《安宁市教育体育局“减免责清单”》编制工作,在编制“减免责清单”过程中,认真核实各处罚事项所对应的设定法律依据、适用情形和不予处罚法律依据;将原《安宁市教育体育局容错纠错柔性执法“五张清单”》中“免于处罚事项清单”统一调整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二是安宁市教育体育局制定了《安宁市教育体育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安宁市教育体育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制度,明确教育体育行政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确定各相关职能科室在信息公开过程中的责任,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教育行政执法公示运行机制。
自由裁量权基准工作完成情况:我局将规范行政裁量权细化标准工作作为开展转变行政执法作风,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成立了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局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具体工作落实到责任科室和责任人。一是梳理行政自由裁量项目。对法律、法规、规章涉及的行政裁量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依据本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梳理完善具有行政裁量权的行政行为。目前,按要求已完成“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和“其他行政权力”等4类依申请实施的行政裁量权调整完善工作,做到每个行政裁量工作都要有合法依据。二是量化行政裁量标准。参照昆明市教育体育局《规范行政裁量权细化标准表(征求意见稿)》,对安宁市教育体育局行政裁量工作制定了科学的、具体的行政裁量标准和适用规则。三是完善行政裁量相关制度。我局制定了《安宁市教育体育局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办法》,修改完善《安宁市教育体育局规范行政裁量权细化标准表》并进行公示。
“综合查一次”工作完成情况:一是加强监督检查,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检查小组以学校食堂为检查重点,从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的进货查验贮存、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管理、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留样、生活垃圾分类等环节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对容易发生食品安全风险的原材料进行多种类多批次的抽检,坚决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二是加强清查力度,开展校园周边整治。走出校门,检查小组对校园周边的商铺进行走访、检查,针对生产经营超保质期、腐败变质、标签标识不规范、“三无”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经营“五毛食品”的“黑窝点”“黑作坊”。
柔性执法工作完成情况:一是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充分发挥行政柔性执法的作用,安宁市教育体育局积极探索,坚持合法、合理、以人为本和公开公平的原则,执法中坚持执法为民和教育指导为先,查处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刚性手段与柔性手段并用,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完善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提升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打造服务型、阳光型法治政府。二是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下,安宁市教育体育局在其职责范围内,不违反法律精神、原则、规则或政策的前提下,采取指导、劝告、建议等方式,开展柔性执法。三是行政管理过程中,部分民办培训机构对当前办学要求和“双减”政策的认识不清、落实不到位,对自身存在问题整治不够积极彻底。为此,安宁市教育体育局深入一线调研了解情况,分析原因,寻求解决办法,通过教育宣传,约谈等方式,有针对性开展说服教育,促使问题有效化解和解决。四是我单位积极主动与上级行政执法部门对接,编制完成了《安宁市教育体育局容错纠错柔性执法“五张清单”》,其中不予行政处罚事项26项、从轻行政处罚事项26项、减轻行政处罚事项26项、从重行政处罚事项19项、免于行政强制事项0项(市教育体育局无行政强制职权)。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完成情况:我局严格按照上级单位明确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范围、内容、方式进行评查。2025年,我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共产生行政许可案卷921件,行政处罚案件0件,无行政强制、行政复议案卷。所办结的921件行政许可审批案卷,均能秉公执法,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行政执法主体合法,适用法律正确。
加强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执法人员法律专业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能力水平。2025年,组织教体局执法人员11人开展法治教育学习活动5次,进一步提升队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3.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教体局执法队伍建设得到完善。加强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集中专项整治。一是实行行政执法人员动态化管理。教体局已完成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平台内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人员等信息的录入和完善。并且持续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培训力度,进一步健全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流程。采取邀请专家、执法机构专业人员到我局开展专题培训,加强对局机关各业务处室依法行政能力的培训指导,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2025年,组织市教体局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学习行政执法法律法规不少于4学时,通过全员在线学习,努力提升行政执法素养。二是目前教体局共有11名行政执法人员。安宁市教体局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每月都派出2名“昆明市校外培训机构监督员”,深入到市域内各培训机构,对培训构安全管理及办学行为进行监督。并在周末及节假日派出教育科相关工作人员及各学校包保人员,对校外培训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把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落到了实处。三是组织执法人员再次传达学习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要求执法人员遵守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在执法过程中主动出示证件。四是规范行政执法文书,督促使用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文书符合标准。同时,及时将行政执法文书、证据材料等整理入卷,归档保存。
4.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一是建立教育行政执法责任机制。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在履行发展教育事业、提供教育公共服务职责的同时,要切实履行教育事业管理和行业监管的法定职责,承担起教育行政执法主体责任,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权力。二是建立教育行政执法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全省教育系统权责清单基础上,全面梳理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事项。三是完善教育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机制。积极推动行政编制人员和具有执法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取得执法资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并及时公布行政执法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四是严格教育行政执法程序机制。加强对各类办学主体办学活动的综合监管和日常监管。规范教育行政执法程序,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听证等合法权益。完善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量化、细化教育行政处罚事项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完善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精神,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职能作用,积极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工作开展。安宁市教育体育局以最大限度维护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稳定为总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抓实落细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从严从实从细抓好保平安、防风险、促稳定各项措施落实,坚决防止发生影响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事件、坚决防止发生暴恐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坚决防止发生极端案(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到昆赴省进京上访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故。全力化解风险隐患,努力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完善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结合安宁市教育体育系统信访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安宁市教育体育系统信访工作管理办法》。坚持每月矛盾纠纷排查机制,提前预警,及时化解。
2.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教体局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充分认识到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和敏感性,进一步加大了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把信访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2025年5月制定《安宁市教育体育局领导接访工作制度》,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对信访突出问题进行接访、约访、下访,化解突出问题矛盾。针对教育资源分配、入学政策、校园安全、课后服务等热点问题,创新建立常态化问题收集与响应机制,提前预判群众对教育的迫切需求,制定动态调整预案,形成“接访-调研-预判-施策”闭环管理,推动教育服务从“被动应对”向“主动服务”转变。今年5月15日“局长接访日”正式启动,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现场回应群众疑问,与相关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一起研究解决办法,共接待来访群众4人,解答解决问题3件,问题涉及保教费和伙食费、全民体质监测工作劳务费等方面。从今年5月中旬起,除固定的“局长接待日”外,还设立“班子轮值接待日”,由各分管领导固定时间驻点接访,确保群众诉求“周周有回应”,系统性提升教育治理效能,实现民生诉求与政策供给的高效匹配。
2025年全年没有发生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非正常上访等情况。
6.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确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和其他具体使行政职权的工作人员出庭应诉。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一是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规定。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2025年安宁市教育体育局负责人共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0件。二是建立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在化解行政争议、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中的作用,不断提高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能力和办案质量,2025年,安宁市教育体育局接到行政诉讼案件0件。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形成监督合力。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教体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安排部署,以开展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为载体,按照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要求,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为抓手,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深入开展机关工作作风整顿,目前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教体局机关工作作风明显好转。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企业群众的意见,切实改进教体系统各方面工作。
2025年教体系统共承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 15 件,其中主办9件、协办 6 件;承办政协委员提案 30 件,其中主办 16 件、会办 14 件。目前,所有建议及提案均已全部办复,面商率、办复率、满意率均达到 100%。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为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由局办公室负责行政行为投诉举报受理工作,设立了举报电话,在局办公楼前后都设立了举报箱,完善了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全年未接到群众对教体局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
4.全面主动推进政务公开。推进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办事规则、程序及监督途径向社会公布,增加学校工作的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在学校(幼儿园)管理工作中,实行校(园)务公开,建立健全以教师为主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使广大教师有法定的形式和正常的渠道参与学校管理,坚持民主测评与集中决策相统一的原则。广泛征求不同意见和建议,接受来自校内校外的监督,及时调整工作,明确责权,实现学校民主化管理。
2025年在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义务教育领域”公开栏目主动公开主动公开企业群众关注度较高的教育政策、教育重大事项、政策解读、教育教学动态、招生考试、教师招聘、教育收费、“双减”政策等教育热点信息26条,“安宁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215条,做到了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
5.加强政务诚信建设。认真落实信用建设“双公示”数据质量报送工作,提高本部门报送质量,力争做到“双公示”信息的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达到100%。认真做好公务员录用、调任信用记录工作。按要求完善上级部门及联合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强化和规范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积极主动推进“诚信进校园”活动的开展,2025年,市属各中小学开展诚信主题活动11次。
(八)健全科技保障体系,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3.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安宁市教体局严格监管责任,坚持以推动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互联网+监管”工作为重点,推进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助力教育监管效能持续提升,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全面主动认领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编制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目录,按期动态调整完成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库、监管对象名录库,坚持检查人员、检查事项、检查结果“应录、尽录”,确保“互联网+监管”系统中信息完整、数据充足。组织11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常态学法考法,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主动对接市场监管部门,对照规范标准和流程,保障抽查工作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同时,坚持包容审慎开展行政执法,与教育、指导、防范相结合,教育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增强工作主动性,不断强化工作高效落实,保质保量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并按要求完善电子执法档案管理,推动执法文书电子化、标准化,统一归集执法数据信息。做好“云执法”APP的推广使用,按要求进企业检查使用好APP。
(九)保障措施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始终将法治建设与教育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改革、谋发展、促稳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025年,已完成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治政府建设学习4次;组织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教体系统法治工作2次,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会1次,教体系统行政执法工作专题培训2次。制定《安宁市教育体育局202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部署年度教体系统法治工作重点。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情况纳入局机关各科室、安宁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安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市属各中小学校年终工作考核指标,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对象、目标、学习内容、实施步骤,做到“四有”“四落实”,为教体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保障在。
2.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严格对标对表《安宁市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开展和自检自查,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做好宣传、氛围营造。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开展跟踪评估,加大教体系统考核力度。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认真完成法治督察工作计划。
2025年,已按时按质完成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总结、主要领导书面述法报告等法治督察工作报告的报送。
3.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教体局坚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一是教体局制定了《安宁市教育体育局教体系统学法制度》,全体干部职工认真遵守、每年按要求完成法律法规学习。二是教体局制定了《安宁市教育体育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安宁市教育体育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必修清单)》《安宁市教育体育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选修清单)》,局领导认真按时完成学习任务,贯彻落实学习文件要求,持续深入推进干部职工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结合实际工作安排,由办公室牵头,在局机关内部组织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活动。四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理论进行学习,加强解读,让法治观念深入全体机关干部的脑海里,提升法治意识,促进执法人员的依法办事能力。五是对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目标、重要任务、具体举措进行督促落实到位。六是认真做好党政主要领导专题述法工作,按时完成述法工作和述法报告的报送。
4.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一是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按时参加中共安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的各个法治建设工作业务培训会。二是强化法治教育和培训。将学法活动列入常态化建设,并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制定了《安宁市教育体育局领导干部学法治度》分批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学生管理、校园安全、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组织全体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学习培训,并向全教体系统的干部职工、师生、家长发放了《安宁市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应知应会手册》,大大提高了教体系统对安宁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知晓率。三是大力宣传营造法治教育的学习活动氛围。在市教育体育局公共区域设置有法治文化相应内容宣传栏,宣传与本部门法律法规规章相关的内容;同时,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运用,更好地运用网络、互教通、微博、微信等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法治文化”等活动,不断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四是加强行政执法力度。通力协作,与安宁市文旅局加大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常态化监管,严肃科学有序组织开展“校外减负”工作。明确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与非学科类的范围,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立即停课,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严禁违法违规培训;与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等部门加强对公民办中小学校园安全、食品安全的联合检查、督查、监管工作;与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市场监管局等部分加强对校外体育类培训机构、经营高危险性体育场馆的监管和审批。五是法律顾问工作对提高教育体系法律意识,构建和谐师生关系,提高依法执政的服务质量等均有重大意义,部门法律顾问是符合法治国家建设的方向和潮流,是值得肯定和付出的一项利国利民的事业。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受聘担任安宁市教育体育局法律顾问,为安宁市教育体育局提供2025年度的法律顾问工作,尽心尽责为安宁市教体系内全体教职员工提供服务,为实现依法执政、建设法治政府发展贡献力量。
6. 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创新宣传载体,构筑校园法治文化阵地,开辟普法宣传新渠道。充分发挥教育信息化的便捷优势,利用教育体育局、各学校(园)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新媒体,大力宣传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日常法治宣传的基础上结合法律进机关、法律进校园、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等活动,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根据安宁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一方案一纲要”实施细则任务、“八五”普法工作总结以及依法治市工作要求,严格履行"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认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提升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增强全民法治意识。一是立足主渠道,抓实法治宣传教育常规工作。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课堂、进教材,组织开展符合不同阶段学生特点的法治教学各学校按照国家课程标准的要求,开设了法治课程,将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安全教育等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二是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结合各校(园)特点和服务对象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教体系统法治文化建设,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学生、家长学法的自觉性,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坚持以宣传日活动为契机,各学校采取印发宣传单、出板报、校园广播、校报校刊、办专栏、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多形式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经验成效宣传力度,进一步深化群众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实现法治宣传走进群众身边,深入群众心里。
2025年,市属各学校组织开展“法治教育主题班会、队会”102余次,各中小学开展“民法典法治宣传教育活动”68余次,其余主题的法治教育宣传活动159余次。
二、亮点工作
安宁市教体局认真落实开展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一是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加强对问题青少年等群体的人文关怀。安宁市教体局、安宁市教育服务发展中心积极培养安宁市中小学校园心理危机干预专业化人才队伍,健全心理危机预防和快速反应机制,建立预警防控体系,完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预案,做好对心理危机学生的跟踪服务,定期开展案例督导和个案研讨,做好风险因素和保护因素,做好青少年生命教育,对于中小学校园心理危机的预防和干预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2025年,安宁市启动“守门人计划”专项培训,近280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班主任将完成中小学生心理问题的识别和干预专项培训。此项培训专家来自卫健、教育、司法等多部门,整合了各方资源,促进我市心育人才队伍培养的广度和深度。二是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普法形式。组织全市中小学走进“安宁市法治教育培训基地”进行参观学习,有针对性地宣传与青少年群体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将法律知识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推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主动邀请云南省未成年犯管所宣教员、法治副校长、“八五”普法队成员进校园为师生开展多样主题的法治讲座,切实提高师生的法治意识和学法用法能力,有效遏止青少年违法犯罪事件发生。
三、存在问题
教体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理念需进一步强化。教体系统虽从各个层面开展了学法、用法及考试活动,但个别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仍需进一步加强,专业执法能力有待提升。
二是对民办学校的监督制约机制需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体系不够健全,现有政策文件对民办学校的分类管理界限模糊,教育部门与文旅、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协同监管不够等,相关制度文件待进一步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全面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理念,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按照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掌握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决策执行效果。
二是突出重点,用法治手段解决教育事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依法决策。坚持法律顾问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进一步梳理行政职能和政务服务事项,推动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治理体系。
三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法治意识。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的全方面加强对全系统干部、教师、学生和管理服务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大家学法用法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自觉遵守与执行法律的良好氛围,为依法行政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
安宁市教育体育局
2025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