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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603-107739 主题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3-30 14:11
名 称: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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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6-03-30 14:11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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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法治政府

建设工作总结


根据要求,现将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 2025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025年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一岗双责”,各分管领导负责自己分管科室的法治建设相关工作,使依法治市工作责任到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利用工作例会,各支部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干部职工自学,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强化政务服务能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5年,在林地审批工作中,我局始终秉持“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的理念,积极推进各项改革措施,不断提升审批效率与服务质量,为项目建设提供有力支持,严守生态保护红线。2025年,共完成林地审批45件,6153.5165亩。其中,永久性占用林地35件,临时性占用林地10件,按时办结率达到100%,保障了多个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及产业项目的顺利推进。针对省、市重点项目,建立审批服务专班,提前介入指导,开辟绿色通道,实现从受理到获批平均用时较常规项目缩短10个工作日,有力推动项目早开工、早见效。对审批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取消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减少重复提交材料,压缩内部流转时间,整体审批环节精简。同时,推行线上审批服务,实现申请材料网上提交、审批进度网上查询、审批结果网上送达,让企业“少跑腿”,办事效率显著提高。

(三)加强基层赋权教育培训,不断完善政府法治体系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按要求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组织开展街道行政职权赋权事项工作培训会,局属行政执法全体人员、九个街道办事处工作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加。市林草局就开展街道行政职权赋权事项工作的意义进行了阐述,并围绕下放哪些行政职权、如何正确行使赋予的行政处罚权两大板块,针对赋予街道林草部门的20项行政职权赋权的办事指南、办理流程、业务范围等内容,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从违法行为的种类、处罚依据、查处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程序等方面,以场景再现的方式,列举典型案例,深入浅出的作了详细讲解。

(四)强化依法决策水平,提高行政决策质效

一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在平时的执法过程中,遇到新问题,积极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法律顾问等部门对接,把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依法依规解决;二是开展案件会商会审,市林草局牵头,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环食药大队参与,不定期召开会议,对疑难复杂案件开展会商会审,集体讨论等,对经过鉴定达到刑事案件的及时移交;三是认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2025年安宁市司法局抽取我局2024年行政执法案卷被抽查24件(行政处罚案卷10件,行政许可案卷14件)。经评查后,优秀行政处罚案卷9件,合格行政处罚案卷1件,优秀行政许可14件。对于评查出来的问题我局及时召集相关人员及时整改并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

(五)不断规范行政执法,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一是选优配齐执法人员。我局现有行政执法主体一个(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现有行政执法人员29人,保证了工作有序开展。二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廉政警示教育,防止行政执法人员在移送案件工作中存在违纪违法现象,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廉洁性;三是加强执法培训,每年定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不断更新业务知识,从而不断提升执法人员办案水平,在今后的办案过程中能有效地解决遇到的新问题。2025年1月至10月,共立案查处各类林业行政违法案件78件,已查处完成66件。案件类型涵盖:盗伐林木1件、毁坏林木4件、毁坏林地4件、滥伐林木10件、擅自改变林地用途47件、森林火灾案件9件、非法狩猎1件、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2件。

(六)加快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健全突发事件应急体制

为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安全处置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有效保护我市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坚持生命至上,加强森林火灾扑救行动执行能力,努力实现快速高效科学处置森林火灾,结合实际,制定安宁市森林火灾应急响应行动方案;保障市林草局地震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工作及时、高效、有序,提高应对地震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全局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制定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防震减灾应急预案。

(七)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一把手”抓信访工作,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中层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部门(科室)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及时化解群众矛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针对部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采取随机接访、重点约访和带案下访的方式,加强信访人员的引导,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党组书记了解案件梳理工作思路,亲自问案询查,亲自拍板定案,亲自研究解决问题,使信访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召开工作例会时局班子成员、信访件所涉及科室负责人及信访工作人员全部到会,集思广益,充分酝酿,形成处理意见建议。督促牵头部门(科室)结合信访人诉求,形成意见建议书,按照时限、要求予以办理,力求群众满意。

(八)深入推进全民守法,筑牢法治社会根基方面

一是围绕我局2025年法治政府宣传活动主题,组织工作人员在市区人员密集场所积极向过往群众和人员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林草法律法规、扫黑除恶、森林防灭火、病虫害防治相关政策知识等,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共发放宣传画册、宣传资料1000余份。二是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及时组织人员深入全市各木材加工经营企业,着力开展安全生产、扫黑除恶和林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督促检查工作,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和法治意识。三是结合实际做好“法律进乡村”,安排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分队积极深入各街道进行林草法规常识宣传,巡回播放《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

二、 2024年亮点成效

(一)进一步健全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依法惩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森林、草原、野生动植物等林业资源安全,在执法过程中发现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时履职尽责,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案件互移,增强集体决策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涉林案件的办案效率,严格依法行政,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安宁市公安局环食药大队制定了涉林案件会商会审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根据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操作流程进行细化和完善,并增加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环节,确定2名分管领导作为我局的法制审核人员。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林草行政执法

对相关的执法决定进行公示,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度。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布和更新林业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人员等信息,强化事前公开,让行政执法活动在阳光下运行。一是通过安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示公开我局的行政执法职责,内容包括机构全称、法定代表人、执法职责与依据、投诉监督电话等,规范事前公示。二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示公开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名单,包括执法区域、执法类型等,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三是推动事后公示。我局通过市政府网站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三)开展殡葬专项整治工作,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积极推进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依法妥善处理相关历史遗留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 存在的不足

(一)法治宣传的力度还不够

一是加强与社区居委、司法等机构的合作,共同推进普法工作。二是紧密结合实际,提高居民参与度,以法治宣传教育为载体,利用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扎实有效地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三是结合时代发展,运用新技术、新方法,推动普法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

(二)干部职工学习法律知识不够

由于我局工作的特殊性,每年有半年为防火期,以工代学的情况较为普遍,不能系统地进行学习,在工作中还不能熟练地运用理论知识指导具体的业务工作。

(三)林业执法改革后执法人员未完全到位

林业执法机构改革后,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撤销,局机关新增执法监督科,林业案件委托综合行政执法三大队开展执法工作,参公管理编制人员8人,到位4人。目前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仍由原林草局执法人员及综合行政执法三大队联合办理。

(四)林草行政执法经费保障不足,执法基础条件薄弱

林草案件专业性强,要对涉案内容进行技术鉴定和价值认定,以及恢复植被和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的测算,需要向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购买服务,但在财政资金中,没有明确的专用执法经费保障。各项技术鉴定认证费用的不足,严重影响案件办理的合法性和实效性。此外,办案人员的交通、误餐费用也未得到保障。

四、 2025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做好法治宣传工作。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法律进乡村”及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多样的普法主题教育,让法治政府建设深入人心,提升全民法治意识。

(二)继续加强干部学习培训。一是继续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深入学习涉林相关法律法规。二是积极组织参加法治学习培训,严格做到持证执法。

(三)继续规范依法行政。及时修改和完善与涉林法律法规相适应的相关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四)抓实抓细“八五”普法各项工作。根据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开展自检自查和整改提升工作,确保“八五”普法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五)进一步完善制度。完善依法治理工作制度、运行机制等,使制度科学有效可操作性,符合林草工作实际。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