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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603-107742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3-30 14:36
名 称: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预算公开(本级)
文号: 关键字: 支出,社会保障,元,预算,人力资源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预算公开(本级)

发布时间:2026-03-30 14:36 浏览次数:0
字号:[ ]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一部分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九、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部分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6年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九、项目绩效目标

第一部分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安宁市人民政府主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管理、人才工作的职能部门。

履行主要职能职责是: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流动、服务政策;促进就业,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贯彻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援助制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及监督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负责职称制度管理工作,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等政策;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工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监督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政策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做好表彰奖励申报工作和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宣传贯彻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及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劳动关系科、社会保险科、政策法规科、劳动保障监察科

所属单位0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6年,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安宁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示要求,紧紧围绕规划目标,在完成各项日常工作的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有力维护基金安全;

2.强化事业单位人员招引,做好人事人才管理服务工作;

3.强化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提升事业人员素质;

4.实施管理人员岗位职员等级晋升,提升事业人员工作积极性

5.推进人才推荐选拔及相关服务工作;

6.开展普法强基系列活动,铸牢劳动者维权意识;

7.加强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防控,从源头预防突出矛盾;

8.开展根治欠薪行动,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9.打造安宁仲裁模式,不断提升劳动仲裁维权服务效能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差额供给单位0定额补助单位0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参公单位0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工勤人员编制6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3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2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超编0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569,448.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559,276.00,政府性基金0.0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上级补助收入10,172.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其他收入0.00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125,751.00元,增长1.10%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了上年结转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补助资金”、“2023年第一至第三季度创业担保贷款省级及中央级奖补资金”及“县区2024年度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559,276.00,其中:本年收入11,203,689.00,上年结转收入355,587.0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203,689.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5,579.00元,增长1.01%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了上年结转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补助资金”、“2023年第一至第三季度创业担保贷款省级及中央级奖补资金”及“县区2024年度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569,448.00。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559,276.00,其中:基本支出8,312,629.00,与上年对减少143,468.00元,下降1.70%主要原因分析:因人员调动,在职人员职务职级发生变化,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32,466,47.00,与上年对比增加259,047.00元,增长8.67%主要原因分析:上年部分项目结转至2026年度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6)-其他对外联络事务支出(99)10,680.00,主要用于退休党支部班子成员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01-行政运行(014,864,803.00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租车费、邮电费发放职工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公务交通补助、福利费、目标考核奖、失业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2,491,020.00元,主要用于开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奖励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01-劳动保障监察(0566,000.00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监察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01-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07153,400.00元,主要用于社保专用网络维护及社保基金安全评估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01-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12145,8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法律服务及智慧仲裁庭维修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01-事业运行(50741,657.00元,主要用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基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867,2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离退休职工生活补助、退休公用经费等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579,073.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104,954.00元,主要用于缴纳退休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就业补助(07-其他就业补助支出(99353,740.00元,主要用于缴纳公益性岗位大病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单位部分及城镇公益性岗位工资及社会保险经费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65,440.00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单位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和重特病保险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51,700.00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单位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和重特病保险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333,120.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7,258.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工伤保险支出;

16.农林水支出213-普惠金融发展支出08-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0436,687.00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奖补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486,744.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公积金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四)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82,760.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7,760.0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05,000.0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1,060.00,较上年减少38,940.00,下降55.6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较上年减少0.00,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的原因: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安排,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060.00,较上年减少38,940.00,下降97.3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次,共计接待10人次。

减少的原因:压缩经费开支,减少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000.00较上年减少0.00,下降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较上年减少0.00,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较上年减少0.00,下降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的原因:因保有和使用的2辆车均超过报废年限,车况不佳,车辆维护费较多,为确保用车安全,未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6年重点项目预算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经费,设定的绩效目标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安宁市人社局将紧紧围绕安宁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通过开展政策法规宣传、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巡查、仲裁调解等工作履行人社局职能职责,做好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管理工作,保障全市事业人员队伍稳定,达到规范管理事业单位及优化单位人员结构的目标。处理我市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受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的举报投诉并依法纠正和查处,确保我市社会保障工作平稳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中外自然人)

3.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保障监察,是劳动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

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决定。仲裁委员会下设实体化的办事机构,具体承担争议调解仲裁等日常工作。办事机构称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不存在隶属关系。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94,59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7,280.00,增长4.81%主要原因分析:2026年在职实有人员增加3人,按人员测算的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1231日,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资产总额2,685,043.31,其中,流动资产13,716.77,固定资产2,624,526.54,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在建工程0.00,无形资产46,800.00,其他资产0.0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832.82,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000.00。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资产使用收入0.00,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鉴于截至2025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1月资产月报数。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6年我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

2026年我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项目14个,资金合计3,256,819.00

空表说明

1.本单位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

2.本单位2026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

3.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故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为空;

4.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故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为空;

5.本单位2026年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

第二部分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九、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三部分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6年重点领域财政项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经费项目

一、项目名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经费

二、立项依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经费项目根据《中共安宁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安办通〔2017116号)、《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落实人大议案加强基层社会保障平台建设的实施方案》安政通(〔201811号)、《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的通知》(安政办〔20206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意见人社部法》(〔202271号)、《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8号)文件立项。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组织机构代码:555114247

地址:安宁市宁湖大厦办公楼4

经费来源:本级财政预算资金

单位概况: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安宁市人民政府主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管理、人才工作的职能部门。履行主要职能职责是: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流动、服务政策;促进就业,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贯彻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援助制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及监督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负责职称制度管理工作,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等政策;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工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监督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政策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做好表彰奖励申报工作和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宣传贯彻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法规规章,办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及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工作。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经费涵盖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安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履行职能开展相关工作产生的费用

五、项目实施内容

安宁市人社局将紧紧围绕安宁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通过开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巡查检查仲裁调解法律服务、社保网络维护等工作履行人社局职能职责,处理我市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通过项目的组织实施,确保安宁市社会保障工作平稳发展、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奠定良好基础、规范管理事业人员、达到人员队伍稳定,结构优化的目标

六、资金安排情况

由本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1,099,46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一)组织各部门项目可行性进行分析、调研,测算、拟定可实现预期绩效目标

(二)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研究并经局党组会议确定绩效目标及重点项目明确项目责任人、责任科室、实施时间;

)局绩效评价领导小组每季度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对落实不力的事项进行督促整改;

)完善内控制度,保障预算项目顺利实施,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项目实施周期为20261月至202612月。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确保安宁市社会保障工作平稳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规范管理事业人员、达到人员队伍稳定,结构优化的目标

九、项目绩效目标

(一)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组织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场次>=1次;接入全民参保信息动态管理专网(村)社区数105个;对安宁市辖区内用工人数较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监督检查>=1次;劳动纠纷化解率>60%

2.质量指标:人社专网运转流畅率>=90%;信息数据安全100%

3.时效指标:组织招考事业单位人员时限<20261231日。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讨酬人员满意度>=90%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