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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604-107939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4-01 15:06
名 称: 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文号: 关键字:

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发布时间:2026-04-01 15:06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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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九、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部分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6年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九、项目绩效目标

第一部分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安宁市住建局的职责围绕“城乡建设、住房保障、行业监管、城市更新”四大核心展开,具体包括:

政策执行与规划编制,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及昆明市关于建设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建筑业、房地产业等领域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协调与项目推进:负责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统筹协调。

城市建设与管理,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桥梁、燃气等)的管理与协调,承担政府工程项目的代建监督职责;指导村镇建设工作,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助力乡村振兴;负责城市更新改造(含城中村、旧住宅区、棚户区改造),制定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改造中的征收、拆迁、安置等问题。

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监管,拟订住房保障政策(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编制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及管理;监管房地产市场,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屋交易备案及产权产籍管理,推动“保交楼、保民生”工作落实。

建筑业与工程监管,负责建筑业行业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监督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查处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推动建筑科技进步,推广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新型建造方式,提升建筑产业现代化水平。

民生保障与公共服务,负责燃气行业管理,制定燃气发展规划,监督燃气设施建设与运行安全,保障居民用气安全;指导物业管理,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处理物业纠纷,提升小区管理水平。

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设置 办公室、法规科、城市建设管理科、村镇建设管理科、建筑市场和建筑科技监管科、住房保障科6个内设机构。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安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安宁市城市更新改造办公室牌子,增加“承担指导推动安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党建工作”的职责,由住房保障科具体负责。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规科”加挂“消防审验科”牌子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科、建管科、住保科、城建科、村镇科。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2.安宁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中心

3.安宁市城市更新改造中心

4.安宁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综合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稳定房地产市场,促进健康发展:一是开展保交房攻坚做好交房办证和回头看工作加强项目督查和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确保在建楼盘按期交付。二是规范市场秩序加强中介机构管理,打击违规销售行为。三是落实好昆明市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用好山地城镇规划管理指导意见,建设居民所想所求的“好房子”四是加快存量商品房去化,争取昆明市现房销售试点,引导企业按套或按套内面积计价方式销售商品房。

2.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重点支持企业承接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管道改造等政府专项资金扶持项目。

3.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推进安置工作顺利开展。

4.加强对建筑工地用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管理,坚决杜绝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合格的用工人员上岗作业。持续开展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全市建设工程监督员的综合监督和执法水平。

5.全面防止新增烂尾楼问题强化房地产项目跟踪管控,探索预售资金监管机制;对存在停工烂尾风险的,由市住建部门联动属地街道第一时间介入,研究并启动应急处置。

6.继续做好建成区市政道路路面维修工作,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行车舒适度。一是全力争取上级资金。二是探索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延长道路使用寿命并提升维修效能。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4差额供给单位0定额补助单位0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参公单位0事业单位3个。截止2025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工勤人员编制1事业编制39人。在职实有5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3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3,超编0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17,995,74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375,740.00,政府性基金200,620,000.0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上级补助收入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其他收入0.00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132,708,547.00元,增长155.60%主要原因分析:与上年相比云南省2013年至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省级统贷项目六期专项经费增加了131,914,300.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7,995,740.00,其中:本年收入217,695,740.00,上年结转收入300,000.0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375,740.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0,320,000.0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2,708,547.00元,增长155.60%主要原因分析:与上年相比云南省2013年至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省级统贷项目六期专项经费增加了131,914,300.00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7,995,740.00。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17,995,740.00,其中:基本支出15,107,74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36,237.00元,增长1.59%主要原因分析:与上年相比增加1名事业人员、事业人员职级晋升工资福利费用增加项目支出202,888,0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32,472,310.00增长188.13%主要原因分析:与上年相比云南省2013年至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省级统贷项目六期专项经费增加了131,914,300.00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6)-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99)12,120.00元,主要用于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542,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事业单位离退休(02267,6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离退休费用;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1,055,982.00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养老保险;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104,954.00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缴纳职业年金

6.卫生健康(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176,24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保险;

7.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399,400.00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缴纳医疗保险;

8.卫生健康(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501,12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公务员医疗补助;

9.卫生健康(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13,228.00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行政运行(012,833,677.00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工资奖金津补贴、单位办公经费;

11.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39,83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办公经费;

12.城乡社区支出(212-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03-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03292,170.00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

13.城乡社区支出(212-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06-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018,061,077.00元,主要用于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

14.住房保障支出(22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01-农村危房改造(0560,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

15.住房保障支出(22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01-老旧小区改造(081,138,0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22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01-城中村改造(13962,106.00元,主要用于城中村改造项目工作经费、日常办公费和2026年台式计算机采购项目资金;

17.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916,236.00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18.城乡社区支出(221-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98-其他住房保障支出(993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老旧小区电梯改造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08-棚户区改造支出(10200,32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棚户区改造国开行贷款还款本息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四)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5,800.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000.0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800.0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5,000.00,较上年减少33,580.00,下降42.7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较上年减少0.00,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的原因:我部门2026年没有因公出国(境)工作安排,故预算支出中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较上年减少33,580.00,下降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减少的原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用逐年降低。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5,000.00,较上年减少0.00,下降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较上年减少0.00,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00.00,较上年减少0.00,下降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的原因:我部门202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与上年一致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城市道路维护维修项目专项资金:按期完成计划内城市道路病害维修、路面翻新、人行道修复、井盖整治、排水设施疏通等工程任务。提升城市道路通行能力与安全性,消除抗槽、裂缝、沉降等安全隐患。改善城市市容环境,提升居民出行舒适度与满意度。保障城市交通运行顺畅,服务民生出行与城市经济发展。

产出指标:时效指标破损路面及时修复率95%

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问题整改落实率100%

满意度指标:受益人群满意度指标达到9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定向安置房等构成;

2.建设工程项目:为完成依法立项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及安装工程而进行的、有起止日期的、达到规定要求的一组相互关联的受控活动组成的特定过程,包括策划、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移交等;

3.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按其性质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4.建筑工程质量:指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5.安全监管:是安全管理的一种,是为了维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运用行政力量,对安全进行监督与管制的一种特殊活动。监管,通常情况下为监督与管制之合称;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87,64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210.00元,下降5.20%主要原因分析:与上年相比减少1名行政人员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1231日,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5,158,059,912.05,其中,流动资产2,921,615,922.52,固定资产238,279,189.53,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在建工程1,583,165,000.00,无形资产7,900.00,其他资产414,991,900.0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79,743,111.94,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4,406,189.80。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资产使用收入0.00,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鉴于截至2025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1月资产月报数。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6年我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

2026年我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项目17个,资金合计202,888,000.00

空表说明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本单位2026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故此表为空。

2.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故此表为空。

3.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故此表为空。

第二部分 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九、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三部分 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6年重点领域财政项

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城市道路维护、维修项目

一、项目名称

城市道路维护、维修

二、立项依据

根据我局职能职责确定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组织机构代码:11530181015121761L

地址:安宁市大屯新区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25

联系电话:68698895

法人代表:吕方

经费来源:财政全额拨款

单位概况: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安宁市政府的工作部门,正科级,行政编制16名,机关设6个股所级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法规科、建管科、住保科、城建科、村镇科。

四、项目基本概况

按期完成计划内城市道路病害维修、路面翻新、人行道修复、井盖整治、排水设施疏通等工程任务。提升城市道路通行能力与安全性,消除抗槽、裂缝、沉降等安全隐患。改善城市市容环境,提升居民出行舒适度与满意度。保障城市交通运行顺畅,服务民生出行与城市经济发展。

五、项目实施内容

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支持做好城市道路维护维修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城市道路维护、维修项目由财政统一安排拨款29.217元,资金使用情况以开展的实际支出为准。

七、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及市政府相关工作计划开展。

八、项目实施成效

做好城市道路维护维修工作。

九、项目绩效目标
1. 数量目标
 按期完成计划内城市道路病害维修、路面翻新、人行道修复、井盖整治、排水设施疏通等工程任务,确保维修路段数量、面积、点位达到年度计划要求。
2. 质量目标
 道路维修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市政工程施工规范与验收标准,工程验收合格率100%,无重大质量缺陷,维修后道路使用功能完好。
3. 时效目标
 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及工期计划组织施工,项目按期开工、按期完工,及时处置道路安全隐患,保障道路通行效率。
4. 成本目标
 项目资金使用规范、合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无超预算、无挤占挪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率。

5. 社会效益目标

提升城市道路通行能力与安全性,消除坑槽、裂缝、沉降等安全隐患;改善城市市容环境,提升居民出行舒适度与满意度;保障城市交通运行顺畅,服务民生出行与城市经济发展。
  6. 可持续影响目标
    延长道路使用寿命,降低后期重复维修成本,提升市政设施长效管护水平,实现市政道路可持续运行。
 7. 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
    群众对道路通行状况、维修施工组织、出行环境的满意度达到规定标准。

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6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