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2026010 )
发布时间:2026-04-02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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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云(2022)安宁市不动产证明第0009136号
|
宋春燕,姜毅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30181002013GB00007F00190032 | 安宁市金方街道办事处昆钢蓝天城B区19幢1单元302号 | |||
2 | 云(2022)安宁市不动产证明第0010551号 | 夏文凯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 安宁市金方街道办事处昆钢朝阳前山163幢4单元16号 | |||
公告单位:安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