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宁昆忠机械加工厂张晓祥的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3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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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昆忠机械加工厂(潘利勇):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6年4月13日依法对张晓祥的工伤认定申请作出认定决定,由于单位注销,我局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均无法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530181202600044),现向你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871-68681637)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安宁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