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撤销)70名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1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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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情况通报以下70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详见附件)因有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犯罪、被吊销驾驶证等行为。经请示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按授权委托权限,依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以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70名丧失道路运输从业资格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予以注销(撤销)。
上述从业人员如有异议,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安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安宁交运局窗口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无异议的,相关人员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含电子证照)自行作废。
安宁市交通运输局政务窗口电话:0871—68782126
安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20日
注销(撤销)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人员名单(已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