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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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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604-108456 主题分类: 其他依据信息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4-22 14:45
名 称: 禄脿街道办事处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文号: 关键字: 检查,禄脿,街道办事处

禄脿街道办事处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发布时间:2026-04-22 14:45 浏览次数:0
字号:[ ]

序号

检查主体

检查事项

检查依据

检查对象

检查比例/数量

检查频次/频次上限

检查方式

检查时间

合并或联合建议

备注

1

禄脿街道办事处

防汛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第十七条

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单位

生产经营单位总数的三分之一

每半年1次

现场检查

工作日

——


2

禄脿街道办事处

水库大坝、尾矿坝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第三十六条

尾矿堆放相关单位

1家

每半年1次

现场检查

工作日



3

禄脿街道办事处

对排水设施检查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第十九条

辖区内单位

生产经营单位总数的三分之一

每半年1次

现场检查

工作日

——


4

禄脿街道办事处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

《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七条

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

生产经营单位总数的三分之一

每半年1次

现场检查

工作日

——


5

禄脿街道办事处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云南省消防条例》

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

生产经营单位总数的三分之一

每半年1次

现场检查

工作日

——


6

禄脿街道办事处

绿化检查

《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

第四条

辖区内单位、居住小区

生产经营单位总数的三分之一

每半年1次

现场检查

工作日

——


7

禄脿街道办事处

烟花爆竹安全的监督检查

《昆明市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安全管理办法》第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

4家

烟花爆竹安全经营(零售)期间2次

现场检查

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