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水务局执法主体信息
发布时间:2026-04-22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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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执法主体的信息
(一)行政执法主体的名称:安宁市水务局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杨德林
(三)执法区域:安宁市
(四)行政执法主体的类别;行政机关
(五)办公地址;安宁市金晖路宁湖大厦14楼
(六)监督电话:0871-68692367
(七)邮政编码:650300
实施行政执法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云南省防洪条例》、《云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令15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7号)《云南省地热水资源管理条例》《云南省节约用水条例》《昆明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城市供水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云南省抗旱条例》《云南省水文条例》《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安宁市水务局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