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行政执法主体信息
发布时间:2026-04-23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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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相关规定,现将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主体权限等信息公示如下:
一、执法主体信息
• 执法主体名称: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 执法主体类别:行政机关
• 法定代表人:周陪
• 单位地址:安宁市金晖路宁湖大厦16楼
• 执法区域:安宁市行政区域内
• 举报投诉电话:0871-68699648
• 邮政编码:650300
• 承办执法机构:安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行政执法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及云南省、昆明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