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档案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07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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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吴超(负责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30181015121518R
执法主体类别: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执法区域:安宁市
单位地址:安宁市大屯新区金屯路8号
监督电话::0871-68661279
邮政编码:650300
实施行政执法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云南省档案条例》《昆明市档案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