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宁市城区货运交通限行管理 措施调整通告》的政策解读
为持续规范我市货运车辆城市通行管理,保障城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安宁市公安局已于2024年7月15日发布了货运交通组织管理及限行管理相关通告,并同步配套开展政策解读,已全面明确货运车辆限行范围、禁限车型、管控时段、违规处罚标准及管理要求,上述通行管控政策保持稳定延续,不作调整。
一、修订背景及调整说明
本次通告修订仅针对原通告第二条规定“安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负责对本通告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等相关内容。因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机构名称已变更为“安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本次修订仅对原通告全文中涉及该单位名称的相关表述统一更新更正,不修改通告限行管控范围、管理标准、处罚规定、车辆通行要求、通行证申办条件等全部实质性管理条款,整体管控政策保持不变。
本次政策解读仅针对本通告第六条中,需入城通行的货运车辆应当依规向安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申请办理通行证的相关内容进行专项解读说明。因内部组织职能分工优化,通行证线上办理渠道、审核职责归属等相应调整事项进行专项说明,重点对安宁市货运车辆入城通行证线上办理渠道、申报流程、材料规范及业务咨询联系方式等实操事项进行更新完善与统一明确,进一步厘清办事流程、明晰权责边界,方便广大企业及群众规范、顺畅办理通行证相关业务。
二、通行证办理流程
安宁市货运车辆入城通行证统一通过“安宁公安”微信公众号线上办理。所有申请人进入公众号[车辆管理]模块,点击[通行证申请]页面后,须先完成“实名认证”注册,按系统提示输入个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上传有效身份证信息,完成实名认证后方可继续提交各类申请材料,办理后续流程。
(一)临时通行证办理(有效期1-7天)
关注“安宁公安”微信公众号,进入菜单栏点击[车辆管理]模块,选择[通行证申请]入口,按照要求上传情况说明(个人)或单位证明(单位)、身份证正反面、驾驶证正反面、行驶证正反面及交强险。
(二)长期通行证办理(有效期3个月)
1.关注“安宁公安”微信公众号,进入菜单栏点击[车辆管理]模块,先点击右上角[申请规则],根据车辆类型下载[安宁市货运车辆入城通行证申请审批表],严格区分黄牌车辆、蓝牌车辆专用申请表,不得错用混用。
2.填写完整申请审批表,表格内需完成两处签章:一是申请理由栏,由所属申请单位加盖公章;二是相关部门审核栏,由对应政府职能部门盖章确认,双章齐全视为表格填报有效。
3.申请表填写、盖章完善后,点击[通行证申请]按照要求上传审批表、身份证正反面、驾驶证正反面、行驶证正反面、交强险、商业险、营业执照、车辆检验安全证书、道路运输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三)办理时间及咨询电话
1.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13时30分至17时
2.咨询电话:0871-68699168
三、实施期限
本通告(修订版)公布日期是2026年5月13日,自2026年6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6月12日止。原《安宁市城区货运交通限行管理措施调整通告》(安公规〔2024〕1号)同时废止。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修订仅为机构名称、内部职能归属的程序性更新,不改变原有管控实质要求,不会对货运车主、运输企业现有通行及办证权益造成任何变动。
(二)前期已发布的政策解读内容中,凡与本次通行证办理渠道、申办流程、咨询电话等事项不一致的,以本次解读为准;其余管理要求仍按原文件执行。
相关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