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宁市元宝山磷矿南段矿山50万吨/年地下采矿工程使用林地公示
安宁市元宝山磷矿南段矿山50万吨/年地下采矿工程因建设需要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使用林地单位:云南弘祥化工有限公司。
二、 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安宁市元宝山磷矿南段矿山50万吨/年地下采矿工程。
三、 拟使用林地的用途:边坡治理工程、工业场地、进场道路等。
四、 项目建设地点:安宁市八街街道办事处窑坡村民委员会窑坡村民小组、上河东村民小组、山后村村民小组、东山村村民小组境内。
五、 拟使用林地的地理坐标及用地面积:东经102°23′02″~102°24′39″,北纬24°42′29″~24°43′13″(具体用地范围详见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林地38.3351公顷(其中:已使用0.248公顷、拟使用38.0871公顷)。
六、 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林地林木蓄积1021.7立方米,主要树种为桉树、圣诞树等。
七、 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拟使用林地权属属于安宁市八街街道办事处窑坡村民委员会窑坡村民小组、上河东村民小组、山后村村民小组、东山村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其中涉及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为个人的有窑坡村民小组代金洪、代金华、代春友、代加珍、丁贵学、代桂萍、代凤香、代水琼、代世留、丁贵明、代贵云、邹艳谅、王荣珍、邹大有、代明兴、代会英、代兴才、代光云、代世文、代加别、代世学、张丽仙、代世聪、代丽仙、代光华、丁桂宏、邹大元、代光存、代金才、代兴文、张才、丁占林、邹大安、张金明、代兴周、代晓帮、周勤芳,上河东村民小组王树明、华学林、王加才、周勤芳、华学章、崔伟书、王加宝、王学全、王洪明、李之明、华学红,山后村民小组:代加珍、吕明忠、吕明达、孙兰英、普绍林、李学明,东山村民小组:杨俊生、刘兴权、王忠华、代兴友、仪光琼、王学云、王武、代金洪、代兴光、代加珍、王成林、龚加贵、刘桂生、刘家存、王廷荣、李自金、王廷顺、王兴华。
八、 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补偿费由云南弘祥化工有限公司对安宁市八街街道办事处窑坡村民委员会窑坡村民小组、上河东村民小组、山后村村民小组、东山村村民小组签订了林地、林木补偿协议;与窑坡村民小组代金洪、代金华、代春友、代加珍、丁贵学、代桂萍、代凤香、代水琼、代世留、丁贵明、代贵云、邹艳谅、王荣珍、邹大有、代明兴、代会英、代兴才、代光云、代世文、代加别、代世学、张丽仙、代世聪、代丽仙、代光华、丁桂宏、邹大元、代光存、代金才、代兴文、张才、丁占林、邹大安、张金明、代兴周、代晓帮、周勤芳,上河东村民小组王树明、华学林、王加才、周勤芳、华学章、崔伟书、王加宝、王学全、王洪明、李之明、华学红,山后村民小组:代加珍、吕明忠、吕明达、孙兰英、普绍林、李学明,东山村民小组:杨俊生、刘兴权、王忠华、代兴友、仪光琼、王学云、王武、代金洪、代兴光、代加珍、王成林、龚加贵、刘桂生、刘家存、王廷荣、李自金、王廷顺、王兴华签订了林地使用权、林木补偿协议。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6月15日至2026年6月22日,若对该项目使用范围的面积、权属及其他有异议者,请在本公示五个工作日内,向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反映,联系电话:68690463、68683717、68699408。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