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科研教学能力提升建设工程项目-核医学科及放疗科防护工程招标公告
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科研教学能力提升建设工程项目-核医学科及放疗科防护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科研教学能力提升建设工程项目-核医学科及放疗科防护工程已由安宁市发展改革局安发改投资〔2023〕135号文、安宁市发展改革局安发改投资〔2026〕3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安宁市人民政府同昆明理工大学合作建设昆明理工大学附属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的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恒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科研教学能力提升建设工程项目-核医学科及放疗科防护工程EPC总承包。
2.2主要建设规模与内容:
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主要开展负一层放疗科、四层核医学科(甲亢区域、SPE-CT区域、PET-CT区域)防护工程建设。
建设内容:室内二次装修、给排水、电力及弱电、暖通等工程。
2.3招标范围:
(1)设计部分:完成项目所涉及的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和优化设计,并配合完成设计有关报批、审批工作。提供全套施工图设计成果及施工清单。同时所有的设计文件的设计深度须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和审查(含配合各专项设计审查等),并配合与设计相关的报批、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和施工过程的技术指导服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工作内容;
(2)施工部分:
①完成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场地平整、施工材料检测、拆除砌筑工程、辐射防护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防水工程、给水排水、电气等专业施工;
②配合本项目设备进场安装、调试、运营等相关工作,直至设备正常运转;
③配合招标人办理施工所需的相关证照及行政审批手续。
(3)检测部分:本项目检测范围、标准及成果需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行业规范及发包人要求。
2.4总投资:约1139.16万元
招标规模(招标控制价):900.00万元
2.5资金来源:安宁市人民政府同昆明理工大学合作建设昆明理工大学附属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的配套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6项目实施地点: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2.7项目实施时间:2026年6月
2.8其他:
(1)质量标准:
设计:设计成果必须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中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省市相关规定,并取得审图合格证;
施工:符合设计要求,符合国家、省、市、行业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工程建设的有关文件,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2)总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其中:
施工图设计工作周期:30日历天(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此周期为中标人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及内部评审等全部工作的时间。
施工周期:150日历天,此周期为中标人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时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组成员(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并注册在本单位,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社保证明;
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或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社保证明;
技术负责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须为施工单位员工,提供社保证明;
施工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管理人员中的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3.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5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无需提供前述资料。
3.5如不同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来自同一公司(从同一公司购买社保),则视为相关投标人围标串标,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3.6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声明函。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声明函。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提供声明函。
(4)投标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提供声明函。
3.7投标主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6月22日17:00至2026年6月30日23:59:00(北京时间,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下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4日09时00分(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5.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s://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投标操作说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其他(开标规定等):
根据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昆政务笺〔2021〕2号文规定,开标采用“智能开标”的方式,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
注:①智能开标的操作流程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投标人和供应商)》(https://ggzy.yn.gov.cn/#/homePage)。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②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且不接受现场递交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