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民政局关于举行调整《安宁市老年人生活补助最低发放标准实施意见决策事项》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昆明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规定及安宁市民政局发布的关于举行调整《安宁市老年人生活补助最低发放标准实施意见决策事项》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要求,现将调整《安宁市老年人生活补助最低发放标准实施意见决策事项》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6年7月3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安宁市宁湖大厦六楼611会议室举行,会期半天。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武 勇 市民政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
(二)听证委员
刘海滨 市民政局 党组书记、局长
武 勇 市民政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继萍 市审计局法规科 科长
蔡彦芮 市财政局社保科 工作人员
高 凡 金方街道办事处 副主任
(三)决策发言人
刘海滨 市民政局 局长
(四)决策发言人助理
李 贇 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科长
(五)听证监察人
包睿琦 市纪委监委驻发改局纪检监察组 干部
(六)听证记录人
李文珍 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工作人员
(七)听证代表
赵 刚 市人大代表
张文忠 市政协委员
李晓华 连然街道办事处代表
杨 琪 八街街道办事处代表
曾 巧 县街街道办事处代表
代 恒 新闻媒体工作者代表
和丽芳 法律工作者代表
吴云华 居民代表
赵 炼 居民代表
杜义通 居民代表
寸江舟 居民代表
李元坤 居民代表
王庭忠 居民代表
赵发林 居民代表
张世青 居民代表
申庆香 居民代表
三、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提前作好准备,按时参会并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特此通告
安宁市民政局
2026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