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03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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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以及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申请,本机关定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 9 时 30 分,在 安宁市宁湖大厦10楼安宁市应急管理局1018室公开举行 安宁县街云南理工职业学院有限公司“12·22”一般起重伤害生产安全事故案一案的听证。旁听者可申请参加。
根据听证场地情况,确定此次听证会旁听人数不超过 3 人。申请参加旁听的,应当在 2026 年 7 月 13 日前携带身份证明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受理以申请时间先后为准,逾期申请或申请时已达规定人数的,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7月3日
联 系 人:邓艳娟
联系地址:安宁市连然街道宁湖大厦10楼
联系电话:0871-68688579
邮政编码:650300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