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国用(2010)第020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书遗失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08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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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人安宁市鸿昊废旧电瓶处理场,因保管不慎,遗失位于安宁市草铺镇麒麟村委会平地哨村民小组《国有土地证书》一本,证载信息如下:
土地使用权人:安宁市鸿昊废旧电瓶处理场
土地证书颁发号:安国用(2010)第0208号
证书编号:008742516
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使用权类型: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终止日期:2059年12月1日
使用权面积:6615.73平方米
现持证人申请遗失补办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的有关规定,将该土地使用证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见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安宁市自然资源局反映。逾期即补发新证。
特此公告。
安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