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2026016)
发布时间:2026-07-09 15:03
浏览次数:0
字号:[
大
中
小
]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云(2019)安宁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162号 | 张顺,陈建溶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30181002014GB00010F00860070 | 安宁市金方街道办事处恒大金碧天下隽峰苑397幢2504号 | |||
2 | 云(2021)安宁市不动产证明第0006485号 | 张顺,陈建溶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30181002014GB00010F00860070 | 安宁市金方街道办事处恒大金碧天下隽峰苑397幢2504号 | |||
公告单位:安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