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公告(安宁市凑东副食店)
发布时间:2026-07-22 09:28
浏览次数:0
字号:[
大
中
小
]
根据安宁市凑东副食店听证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将于2026年7月31日14时,在宁湖大厦27楼2711室举行“安宁市凑东副食店涉嫌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一案”听证会。
根据听证场地情况,确定此次听证会旁听人数不超过 15 人。申请参加旁听的,应当在 2026年 7月29日17点前出示身份证明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受理以申请时间先后为准,逾期申请或申请时已达规定人数的,不再受理。
旁听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场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安排;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不得随意发言、提问,扰乱听证秩序。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871-66031831,联系地址:安宁市宁湖大厦2601室)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