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民许〔2026〕38号 关于同意安宁三和.和乐团章程核准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6-07-23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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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三和.和乐团:
安宁三和.和乐团,2019年1月21日登记成立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戴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530181MJY256656G,登记住所:安宁市八街街道青云路34号三楼。
安宁三和.和乐团于2026年7月16日向登记机关提出章程核准的申请事项,安宁市民政局于2026年7月16日受理该申请,经审查,符合核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决定准予安宁三和.和乐团章程核准登记。
安宁三和.和乐团章程核准登记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严格按照登记的《章程》开展业务活动,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按时参加年检,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如你单位不服本行政许可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安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昆明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安宁市民政局
2026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