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2026018)
发布时间:2026-07-31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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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云(2025)安宁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767号 | 裴文涛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30181002015GB00023F00300018 | 安宁市金方街道办事处昆钢朝阳后山85幢5单元10号 | |||
2 | 云(2024)安宁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000号 | 周建华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30181006001GB00007F00230005 | 安宁市温泉街道办事处温泉心景在水一方1幢102号 | |||
3 | 云(2022)安宁市不动产证明第0007703号 | 普姝锦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30181006001GB00007F00230005 | 安宁市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万辉星城蓝山郡A6幢1单元1502号 | |||
公告单位:安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