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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608-111003 主题分类: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8-20 16:27
名 称: 安宁市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医共体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异地新建安宁市禄脿卫生院)施工招标公告
文号: 关键字: 招标,投标,项目,投标人,安宁市

安宁市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医共体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异地新建安宁市禄脿卫生院)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20 16:27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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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医共体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异地新建安宁市禄脿卫生院)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宁市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医共体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异地新建安宁市禄脿卫生院)(项目名称)安宁市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医共体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异地新建安宁市禄脿卫生院)(标段)已由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名称或单位名称)以2504-530181-04-05-719912(批文名称编号及文件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宁市禄脿卫生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筹资金(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安宁市禄脿卫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建设地点:安宁市禄脿街道

2.2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2.4 其他内容:1)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包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计划工期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3.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招标范围:安宁市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医共体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异地新建安宁市禄胰卫生院),主要内容为新建门诊综合楼、后勤综合楼、门卫室、架空层停车库、智能化系统、供氧中心、室外附属设施等工程内容。具体工作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招标范围应涵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承包范围的主要内容详细说明

招标规模:安宁市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医共体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异地新建安宁市禄胰卫生院),主要内容为新建门诊综合楼、后勤综合楼、门卫室、架空层停车库、智能化系统、供氧中心、室外附属设施等工程内容。本次招标规模为4278.608114万元。招标规模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从业标准,包括招标项目面积、高度、跨度、金额内容的详细说明)。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详细资质要求:          

投标人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_三级及以上  其他资质:/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_二级注册建造师_建筑工程  其他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专业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正式职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社保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后);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专业职称,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正式职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社保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后)

财务要求:20242025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若企业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不满2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若企业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不满1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企业业绩要求:              

企业业绩:     ,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项目负责人业绩:     ,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其他要求:因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固化版本)”编制,部分内容不可编辑修改,故前款所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以下述内容为准,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完整内容如下: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投标人资质: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专业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正式职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社保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后);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5)技术负责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专业职称,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正式职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社保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后)。

6)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至2025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若企业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不满2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若企业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不满1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

7)信誉要求:①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②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注:①、③条款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或说明;②条款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上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核)。

8)项目组人员配备: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投标人配备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正式职工,并提供无挂证行为承诺书。若存在挂证行为的,一经查实否决其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9)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1)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8月272359分(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昆明市(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电子版))。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昆明市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 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的要求,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具体减免金额参照对应项目地区的相关文件为准,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情况。

5.3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文件及邮寄服务。请各投标人在该项目未开标之前密切关注信息发布网站,如该项目需发布更正(或澄清修改)公告或者补充(变更)通知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昆明市”(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因各投标人未及时上网看到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或者下载补充(变更)通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上传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9月10日09:00,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6.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s://ggzy.yn.gov.cn/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其他要求:根据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昆政务笺〔2021〕2号文规定,本项目开标采用“智能开标”的方式,开标网址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昆明市”(https://ggzy.yn.gov.cn/#/homePage)”。

注:①智能开标的操作流程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投标人和供应商)》(http://ggzy.yn.gov.cn/#/homePage)及附件;②投标人提前熟悉智能开标的相关操作;③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在线签到、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④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ynjzjgcx.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