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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608-111049 主题分类: 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8-24 14:07
名 称: 安民许〔2026〕71号 关于同意安宁市县街街道县街社区卫生服务站注销登记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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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民许〔2026〕71号 关于同意安宁市县街街道县街社区卫生服务站注销登记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6-08-24 14:07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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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县街街道县街社区卫生服务站:

  安宁市县街街道县街社区卫生服务站,2017年7月14日登记成立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何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530181MJY0793031,登记住所:安宁市县街街道梨河路177号。

  安宁市县街街道县街社区卫生服务站于2026年8月17日向登记机关提出注销申请事项,安宁市民政局于2026年8月17日受理该申请,经审查,符合注销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十七条规定,决定准予安宁市县街街道县街社区卫生服务站注销登记。安宁市县街街道县街社区卫生服务站注销登记后,在业务指导单位的指导下妥善处理好有关事宜,今后不得再以安宁市县街街道县街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名义开展活动。

  如你单位不服本行政许可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安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昆明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安宁市民政局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