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国用(2006)字第0784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书注销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31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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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福超执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云0103执恢916号。鲁福超申请位于昆钢新村小区66幢2单元2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该宗地土地使用权人:赵红芬;土地证书颁发号:安国用(2006)字第07849号;证书编号:007981849;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划拨;使用权面积:10.14平方米。
根据土地登记的有关规定,将该证书安国用(2006)字第0784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注销。
特此公告。
安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