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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609-111300 主题分类: 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9-01 14:59
名 称: 安民许〔2026〕75号 关于同意安宁市鲁木纳乡村文化中心章程核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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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民许〔2026〕75号 关于同意安宁市鲁木纳乡村文化中心章程核准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6-09-01 14:59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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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鲁木纳乡村文化中心:

  安宁市鲁木纳乡村文化中心,2022年4月18日登记成立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涂海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530181MJT3907413,登记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温泉街道办事处温泉滨河公园5号小木屋。

  安宁市鲁木纳乡村文化中心于2026年8月25日向登记机关提出章程核准的申请事项,安宁市民政局于2026年8月25日受理该申请,经审查,符合核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决定准予安宁市鲁木纳乡村文化中心章程核准登记。

  安宁市鲁木纳乡村文化中心章程核准登记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严格按照登记的《章程》开展业务活动,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按时参加年检,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如你单位不服本行政许可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安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昆明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安宁市民政局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