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发改许可(油气管道)字〔2026〕3号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可能影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施工作业行政许可决定书
安发改许可(油气管道)字〔2026〕3号
安宁云能投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贵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报来的《可能影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施工作业申请表》、《关于批准昆明安宁350MW压缩空气储能示范项目干扰西南成品油管道百昆线施工方案的请示》、《昆明安宁350MW压缩空气储能示范项目干扰西南成品油管道百昆线报备表》、《国家管网集团云南公司昆明作业区关于昆明安宁350MW压缩空气储能示范项目干扰西南成品油管道百昆线施工方案的审核意见》、《第三方施工安全防护协议》、《昆明安宁350MW压缩空气储能示范项目干扰西南成品油管道百昆线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昆明安宁350MW压缩空气储能示范项目干扰西南成品油管道百昆线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资质证书》等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本单位决定:
一、准予贵公司施工作业申请,请按照所提交的《昆明安宁350MW压缩空气储能示范项目干扰西南成品油管道百昆线施工方案》开展施工作业,严格落实施工作业事故应急预案有关要求,加强施工人员管道保护知识培训,配备保障安全施工作业的设施、设备,确保施工安全。
二、贵司在施工前,应与国家管网集团云南公司昆明作业区安宁首站、安宁气站加强沟通,对地下管线进行精准探测和标注,确保我市管道运行安全。
三、许可有效日期自计划开工日期起至计划竣工日期结束(如批准日期晚于计划开工日期则接计划工期顺延),未在有效期内完成施工作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7个工作日向我单位申请延期。
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