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云南省安宁市县街磷矿区云龙山磷矿二采区矿山开采项目使用林地公示
云南省安宁市县街磷矿区云龙山磷矿二采区矿山开采项目因建设需要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使用林地单位:安宁盟德昌矿业有限公司。
二、 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云南省安宁市县街磷矿区云龙山磷矿二采区矿山开采项目。
三、 拟使用林地的用途:开采区。
四、 项目建设地点:安宁市县街街道办事处雁塔村民委员会雁塔村民小组、山口村民小组境内。
五、 拟使用林地的地理坐标及用地面积:东经102°24′3″~102°24′26″,北纬24°48′17″~24°49′00″(具体用地范围详见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林地0.8155公顷。
六、 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林地林木蓄积8.86立方米,主要树种为云南松、圣诞树。
七、 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拟使用林地权属属于安宁市县街街道办事处雁塔村民委员会雁塔村民小组、山口村民小组。
八、 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补偿费由安宁盟德昌矿业有限公司与安宁市县街街道办事处雁塔村民委员会雁塔村民小组、山口村民小组签订了林地、林木补偿协议。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9月10日至2026年9月16日,若对该项目使用范围的面积、权属及其他有异议者,请在本公示五个工作日内,向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反映,联系电话:68690463、68683717、68699408。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