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人民政府金方街道办事处关于对安宁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500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9-15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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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俊琼、肖云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理清罗白普河安置小区临街商铺权属并盘活利用》(第75008号)的建议,2026年5月26日由金方街道牵头,会同协办单位到现场联合踏勘,经街道认真研究,现将意见回复如下:
因金方街道办事处作为行政主体无法以招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2016年由安宁市太平新城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项目地块土地。但市级已明确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均不纳入安宁市太平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安宁市太平新城投资有限公司不参与该项目的后期运营和管理,因此该资产的盘活主体责任非市属国企。
经沟通,满足资产盘活的两个前提是:产权明确无争议,资产质量合格。现各单位以予明确:罗白普河两个失地农民安置小区的50个商铺权属为金方街道办事处,可由金方街道办事处进行资产盘活。但因两个安置小区尚未消防工程和建筑主体工程验收,不具备搭建楼盘出售的条件。街道后续将加强与市住建局、不动产中心等对接,积极寻求资产盘活方式。
安宁市人民政府金方街道办事处
2026年6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祖根0871-686617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