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云南天宁矿业 有限公司扩建安宁市鸣矣河磷矿大箐沟 到大石洞采场工程项目使用林地公示
云南天宁矿业有限公司扩建安宁市鸣矣河磷矿大箐沟到大石洞采场工程项目因建设需要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使用林地单位:云南天宁矿业有限公司。
二、 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云南天宁矿业有限公司扩建安宁市鸣矣河磷矿大箐沟到大石洞采场工程项目。
三、 拟使用林地的用途:采矿区。
四、 项目建设地点:安宁市县街街道办事处耳目村民委员会境内。
五、 拟使用林地的地理坐标及用地面积:东经102°26′52.8″~102°28′15″,北纬24°49′12″~24°47′38.4″(具体用地范围详见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林地99.5570公顷(其中:已使用0.7104公顷、拟使用98.8466公顷)。
六、 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林地林木蓄积7402.64立方米,主要树种为云南松、滇油杉等。
七、 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拟使用林地权属属于安宁市县街街道办事处耳目村民委员会集体所有。
八、 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补偿费由云南天宁矿业有限公司对安宁市县街街道办事处耳目村民委员会签订了林地、林木补偿协议。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24日,若对该项目使用范围的面积、权属及其他有异议者,请在本公示五个工作日内,向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反映,联系电话:68690463、68683717、68699408。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