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民政局关于对安宁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5228号建议协办的意见
八街街道办事处:
根据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关于交办安宁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的通知》(安政办〔2026〕9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现将您单位主办,安宁市民政局协办的“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第75228号建议”协办意见反馈如下:
为进一步巩固党在城乡基层的执政基础,加快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安宁市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安宁市民政局根据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职能职责,2021年以前,市民政局每年计划对5个困难村(社区)10个困难村(居)民小组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标准为村(社区)新建或修缮办公用房补助10万元,村(居)民小组新建或修缮办公用房补助5万元。各街道针对辖区内城乡社区办公用房和基础设施条件不全,或有相应设施设备但无法满足现有发展需要和居民群众需求的,经充分调研且已动工建设的项目,可申请补助资金。项目建设完工后,经市财政局、市民政局验收合格后对建设项目进行一次性拨款补助。2022年以来,因经济下行,后续两年无相关资金安排。2024年7月开始,根据中共安宁市委办公室 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安(办通〔2024〕26 号)规定,将市民政局的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职责划入市委社会工作部,安宁市民政局已经没有相关职能职责,也没有相关项目经费补助。
安宁市民政局
2026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