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民政局关于对政协安宁市第七届第五次会议第012号提案的答复
陈祝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推行公办敬老院社会化改革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效能的建议》(第012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市民政局已印发《安宁市公办敬老院拓展社会化托养服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做好兜底保障基础上,通过拓展社会化托养服务,进一步释放公办敬老院闲置床位资源,并开展特殊老年群体需求摸底,对行政区域内分散供养、低保、“老年父母+残疾子女”特殊困难家庭、重度残疾人等未集中供养对象进行全覆盖入户宣传,动员引导有入住意愿的老人入住敬老院,全市共摸排有意愿入住敬老院的特殊老年群体1100余人,成功动员有意愿入住的10名老人入住敬老院。
二是已对敬老院运营成本进行核算,发改部门已完成敬老院收费价格核定并进行公示,目前收费价格低至2000—3000元/人.月。
三是根据实施方案,各敬老院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要求,完善托养服务设施和要素,规范设置老年人能力评估室,配置评估床、桌椅、移动护栏、血压计等设施设备,配备不少于2名持证评估人员,确保评估工作科学规范。
四是根据实施方案,各敬老院在开展社会化托养的同时,同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并利用社会化资金补充工作力量和开展设施设备维护,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五是在开展入住意愿摸排的同时,各敬老院还通过组织老人参观、体验利用抖音、公众号、直播的新闻媒介加强对社会化托养服务的宣传,吸引更多有需求的老人入住养老院。
安宁市民政局
2026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