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水复函〔2026〕18号 安宁市水务局关于对安宁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520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9-22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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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竖明代表:
您(您们)提出的《关于帮助禄脿庄科村委会小二型水库实施除险加固的建议》(第75208号)交我们办理,安宁市水务局高度重视,并联合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对建议涉及事项进行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该水库为:禄脿街道办事处庄科村委会下村箐水库(小二型)。2020年9月安宁市水务局已组织对该水库进行安全鉴定,鉴定结果为:溢洪道出水渠右边墙坍塌、损毁严重,其余各段边墙、底板平整无变形。消力池内存在少量淤积,影响溢洪道泄流。水库坝体未出现渗漏情况,该水库评价为二类坝,属于不需要进行除险加固的水库。
下一步,安宁市水务局将结合下村箐水库运行情况,结合代表意见建议,按照水库安全鉴定有关要求和规范,适时对该水库进行安全鉴定。经鉴定后,如果达不到安全运行标准(三类坝),需要进行除险加固。将积极纳入年度除险加固项目,对接上级水利部门争取政策资金支持进行项目建设,消除安全隐患,发挥水利工程最大效益。
安宁市水务局
2026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