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水复函〔2026〕14号 安宁市水务局关于对安宁市七届人大五 次会议第75185号建议的答复
鄢显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车木河饮水管线建设工程项目(三期)土地恢复的建议》(第75185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建议:安宁市明确相关部门对车木河饮水管线建设工程所占用的土地进行恢复耕种和经济补偿。
车木河引水管线建设工程(三期)为安宁市综合水利基础设施工程建设PPP项目子项之一,概算总投资48384.14万元,2022年10月启动建设,现已完成管道安装约21km及配套附属设施等工程建设。该项目石江段途径铜车坝居民小组、下西元居民小组,涉及农户209户,县街街道耳目村、石庄村、甸东村、雁塔村同样涉及征地问题。项目施工期间与农户签订了临时占地补偿协议,占用期限为两年,自2023年11月至2025年11月,目前占用期限已超出三个多月,大多数土地尚未进行恢复。
2024年4月,因国家PPP政策调整导致建设资金不到位,项目暂停建设。2025年6月,《安宁市综合水利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PPP)项目处置工作方案》经安宁市人民政府常务会和安宁市委常委会通过,同意开展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审计。目前,已完成沙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验收和结算初审,正在推进车木河引水管线建设工程(三期)结算审计和财务决算审计工作。
针对您提出的土地恢复和经济补偿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经研究,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于已征地支付补偿费但至今未进场施工的地块,涉及八街中所、窑坡2个村委会16户农户及县街耳目、鸣矣河、甸东等村委会农户,计划延期征用临时用地约81.97亩,继续支付征地补偿费用,待下步施工完成后再进行土地恢复;二是对于临时用地超期补偿问题,按照安宁市征地补偿相关标准执行,对超出原协议期限的临时用地予以补偿,保障农户合法权益;三是对于前期已支付补偿费但未施工且农户要求使用的地块,按照退地处理,将土地退还农户耕种,下步施工时再行征地;四是加快推进车木河引水管线建设工程(三期)结算审计和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尽快明确项目后续建设方案,从根源上解决土地恢复问题。
下步,我局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快推进PPP项目处置工作,尽快完成结算审计和财务决算审计,明确项目后续建设方案及征地补偿资金来源。同时,督促项目公司安宁市渝宁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协议约定,对已到期临时用地及时进行土地恢复或继续支付补偿费用,切实保障涉及农户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生产不受影响。
感谢您对水务事业的关心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或批评。
安宁市水务局
2026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