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安宁市第七届第五次会议第07050154号提案的答复
张娟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的建议》(第07050154号)交我们办理。经认真研究、结合我市实际,并联合住建、城管、市场监管、应急、供电等部门会商研判,现就相关建议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持续增长,充电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同步推进,但也存在布局不均衡、建设标准不统一、运营服务不规范、后期管护不到位、安全隐患突出、互联互通不足等问题。您提出的建议贴合当前行业现状,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指导意义。我市高度重视充电设施规范管理工作,下一步将坚持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建管并重、安全有序、便民惠民” 原则,逐项落实举措,全面提升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服务与安全管理水平。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科学统筹谋划,优化设施空间布局
一是对接上级布点要求。结合城市国土空间规划、交通路网规划、老旧小区改造、新建片区开发等工作,明确公共充电站、小区专用桩、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桩、道路沿线快充站的布局标准、建设规模和建设时序。重点补齐老旧小区、城郊区域、乡镇村居充电设施短板,避免中心城区扎堆建设、偏远区域供给不足。二是严格落实配建标准。督促新建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写字楼、停车场、公共建筑等项目,按照国家及地方规范足额配建充电车位及充电设施,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对新建车位,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确保应装尽装。三是盘活现有停车资源。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错峰对外开放,鼓励商超、园区、酒店等经营性停车场增设充电设施,充分利用路内泊位、闲置场地建设小型便民充电站,构建 “车桩相宜、全域覆盖” 的充电网络。四是落实好《云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十件民生实事”充电桩建设目标等各项工作任务。依据《昆明市关于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2016年令第673号),持续优化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布局,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建成公共充电站186座,充电枪3008枪(快充充电枪1647枪,慢充充电枪1361枪),其中重卡充换电站20座406枪(快充372枪、慢充34枪)。
(二)统一建设标准,严把工程质量关口
一是规范建设准入流程。明确充电设施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全流程管理要求,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消防、防雷、接地等国家技术标准。所有新建、改建充电设施项目实行备案管理,未达到标准、未完成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二是强化施工与设备监管。督促建设单位选用合规合格的充电设备,严禁使用三无产品、老旧淘汰设备。加强施工现场巡查,重点整治私拉乱接、线路不规范、防护措施缺失等问题,从源头杜绝工程质量隐患。三是分类明确建设要求。区分公共快充桩、小区慢充桩、专用充电桩实行差异化标准,公共区域优先布局大功率快充设备,居民小区以安全便捷的慢充为主,合理配置配电容量,杜绝超负荷用电。
(三)健全运营机制,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一是规范运营主体管理。对全市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实行名录化、常态化监管,明确运营主体服务责任、收费标准、运维义务。要求运营企业公示电价、服务费、计费方式、投诉电话,做到明码标价、透明收费,严厉查处乱加价、变相涨价、强制消费等行为。二是推进平台互联互通。推动辖区内各类充电设施接入昆明市级统一充电服务平台,实现一键查询、一键导航、一键扫码、统一结算,解决不同品牌 APP 互不兼容、车主使用不便等问题。督促运营企业保障设备在线率,对长期离线、故障停机的充电桩限期整改。三是强化日常运维保障。压实运营企业主体责任,建立日常巡检、故障抢修、定期维保制度,做到小故障当日处置、大故障限时修复。对长期无人管护、故障频发、废弃闲置的 “僵尸桩”,依法督促整改、清理或拆除,提升设施完好率。
二、存在问题
(一)供需错配
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布局与群众短途高频补能需求适配性不足,存在明显结构性、区域性供需错配。城区商圈住宅小区等短途补能集中区域,超充设施布局密度不足、便捷性不强;乡镇区域新能源车辆逐步增长,但充电设施覆盖薄弱,普遍存在“有车无桩、充电不便”的问题。同时城区部分充电站点布局重叠、利用率偏低,出现“有桩闲置”现象,公共资源利用效率不高。
(二)结构不优,快充占比偏低
全市现有公共充电枪3008枪,其中快充充电枪1647枪、慢充充电枪1361枪,快充占比仅54%,大功率超充设备稀缺,难以满足市民快速补能、跨区域长途出行的充电需求。辖区早期投建的慢充桩设备老化严重,故障频发、充电体验较差,部分场站长期存在“僵尸桩、闲置桩”,设备完好率、有效可用率偏低。
(三)运营亏损,投资动力不足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成本较高,单桩快充设备建设投入达10万—30万元。叠加工业用电价格、场地租金、设备运维、人工管理等运营成本持续上涨,盈利空间持续压缩。目前全市部分公共充电桩日均使用率不足20%,站点营收难以覆盖日常运营成本。同时行业运营模式单一,收入高度依赖基础充电服务费,广告运营、储能调节、车后市场等增值业态基本空白,综合盈利能力薄弱,导致社会资本投资、扩建、升级充电设施的意愿持续偏低。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市发改局将协同市住建局、市工科信局、市消防救援局、市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结合各单位职能职责,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一是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负责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协调与日常推进工作;对接上级发改、能源、价格主管部门,落实省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要求,编制本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统筹落实本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政策;负责辖区内充电基础设施用电价格及充电服务费的监督管理,规范价格收费行为。二是市工业和科学技术信息化局负责引导辖区内充电设备相关企业做好充电设施生产供应与质量保障工作;推动新型充换电技术及装备在本市的研发、试点与推广应用;配合电力部门做好电网规划与充电设施规划衔接,加强配电网建设改造,提升充电基础设施用电保障能力,优化充电设施用电报装服务。三是市消防救援局负责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完善消防设施配置,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规范消防安全管理流程,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市住建局:指导督促各街道、园区住建、规划相关工作,将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纳入本市城乡建设规划;做好独立占地充换电站、公共充电站点的规划选址工作;制定本市电动公交、出租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管理住宅、办公楼宇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涉及的物业服务行为,协调解决小区、楼宇充电桩建设难题。督促物业将“飞线充电”“入户式充电”纳入安全生产管理范畴、不符合标准的充电设施不得进入小区安装、强化日常检查巡查,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动居民参与监督、支持配合,避免安全事故发生。五是四是市市场监管局规范收费,明码标价、电费与服务费分开公示,严禁加价转供电;清理“僵尸桩”“隐患桩”,建立运维考核与退出机制,保障设备完好率与可用率;推广智能有序充电、预约、充满自停、远程管控,降低电网负荷、提升使用效率。
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