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新城安置房工程项目(平山雅苑)第16幢引入第三方合作运营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平新城安置房工程项目(平山雅苑)第16幢引入第三方合作运营商项目已获批准,招标人为云南山水融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资金来自租金收益(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太平新城安置房工程项目(平山雅苑)第16幢引入第三方合作运营商项目(项目名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引进运营商进行品牌合作,共同运营位于安宁市太平新城太宁路中段平山雅苑小区。平山雅苑小区第16幢96套毛坯住房,总建筑面积9471.36㎡。运营商具体负责合作运营期间平山雅苑小区第16幢96套住房的装修(装修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和日常运营工作,招标人提供场地,享有项目运营监督权,不承担任何运营成本及经营风险。
2.2 招标范围:(1)项目经营范围包含旅居健康养及商业化长租房,业态仅限于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同意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项目。不得用于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加工及储存。不得容纳或默许黄、赌、毒等违纪违法活动开展。
(2)中标人在不改变房屋主体结构,不影响房屋建筑安全的前提下,经相关部门及招标人书面审核同意后,可对平山雅苑小区第16幢96套住房内部进行装修、装饰,但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现状、结构;不得在平山雅苑小区第16幢96套住房区域内乱堆乱放物品,维护好卫生;合作期间内平山雅苑小区第16幢96套住房(包括但不限于门窗、锁具及房内外设施)的维护、修缮、管理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合作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的,招标人有权收回平山雅苑小区第16幢96套住房,中标人应于合作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如期交还房屋,返还时不得损坏房屋主体结构及所有固定设施。签订合同后投入的不可拆迁设施、设备及不可拆卸装饰装修无偿归招标人所有,中标人不得私自拆卸;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2.3招标规模:平山雅苑小区第16幢96套毛坯住房,总建筑面积9471.36㎡。
2.4合作模式:遵循“合作运营、共同付出、共享收益”的原则,采取“保底收益加提成”的合作方式进行收益分配。招标人应在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平山雅苑小区第16幢96套住房按照现状交付中标方使用,装修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装修期自招标人实际交付房屋之日起计算,且不计入合作期限。在合作期间内,运营平山雅苑小区第16幢96套住房所发生的物管费、车位费、水费、电费、燃气费、卫生费、电信、宽带、电话、有线电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费用:二次加压费10元/户/月,垃圾清运费10元/户/月,停车费:单车位物业服务费:30元/月/个,子母车位物业服务费45元/月/个,其他临停车辆以收费备案登记标准收取等所有经营产生日常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并按时交纳给有关单位。
2.5 资金来源:租金收益;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6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服务期限:合作期为10年(不含首次装修期间),装修期最长不超6个月。
2.8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的规定,运营管理规范有序,符合招标人要求。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3.3 信誉要求:(1)投标人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页查询未出现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移出的不良情况(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为查询,评审时递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2)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书面承诺。
3.4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声明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请于2026 年 09 月 22日至 2026 年 09 月 30日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 昆明市”)(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 昆明市 ”)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若公告时间出现不一致时,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请自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查询有关时间安排。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 昆明市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 其他:
(1)本项目采用“智能开标 ”的方式,启用网上远程开标(即远程在线开标)。按照《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全面启用智能开标的补充通知》(昆政务笺〔2021〕2 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到开标会现场提交文件、解密文件(即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注:①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 昆明市 ”)仔细查看《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投标人和供应商)》(https://ggzy.yn.gov.cn/jyzy/guideDetail?guid=3d50a3aa0de5442fb61237b7c1eb6 347)的附件要求及操作流程,提前熟悉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有关操作事项,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投标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无法读取导入或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在线操作的, 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招标代理机构通过远程在线开标系统下达“ 网上解密 ”指令后,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少于 30 分钟) 内,使用对本项目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的数字证书完成本单位所有投标文件解密操作(即,点击解密、输入密码、密码确认)。若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操作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致使其投标文件未成功解密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③投标人在对应项目开标过程中,应及时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投标项目并实时关注项目开标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或未按要求处理,且影响其开标结果的,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④投标人若对本项目在线开标过程有任何异议,应在开标结束指令下达前提出。否则,视为投标人对本项目开标过程无任何异议。投标人未参加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其他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