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凡曲艺术培训(安宁市)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28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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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云南省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等相关规定,经举办者申请,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受理了凡曲艺术培训(安宁市)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的设立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申请,经过材料审查、实地检查,符合设立条件。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培训项目 |
1 | 凡曲艺术培训(安宁市)有限责任公司 | 安宁市大屯新区天华苑住宅小区12栋1号商铺 | 蒋雨倩 | 美术类(书法、绘画)乐器类(键盘) |
公示日期自2026年9月28日至2026年10月12日(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反映,联系电话:0871-68685245。
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