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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609-111780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9-28 14:02
名 称: 安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告(2026-102号)
文号: 关键字: 仲裁,公告,安宁市,争议,劳动人事

安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告(2026-102号)

发布时间:2026-09-28 14:02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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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已受理了申请人吕本强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安劳人仲字〔2026〕385号),因本院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本案相关法律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案的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仲裁申请书、证据等仲裁文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的10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12月15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仲裁庭(地址:安宁市宁湖大厦20楼2021仲裁庭,联系电话:0871-68692126)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安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