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 2026026 )
发布时间:2026-09-30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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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云(2019)安宁市不动产证明第0003142号 | 王乙涵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30181001006GB00025F00100073 | 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金色阳光小区10幢2601号 | |||
2 | 云(2020)安宁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947号 | 燕阳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30181005007GB00061F01200011 | 安宁市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昆华苑B21幢3单元201号 | |||
公告单位:安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