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安宁市人社局)共设置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劳动关系科、社会保险科、政策法规科、劳动保障监察科7个内设机构。下设安宁市社会保险中心、安宁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安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安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个部门。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职责包括:拟定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拟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流动、服务政策;促进就业,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贯彻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援助制度,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及监督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负责职称制度管理工作,拟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等政策;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拟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工作,拟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监督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政策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做好表彰奖励申报工作和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宣传贯彻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及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工作。
安宁市人社局2024年度年初预算收入总计96,471,644.24元,全年预算收入总计119,687,243.48元,决算收入总计119,687,243.48元,收入全年预算执行率100.00%。
安宁市人社局2024年度年初预算支出总计96,471,644.24元,全年预算支出总计119,687,243.48元,决算支出总计119,687,243.48元,支出全年预算执行率100.00%。
二、绩效评价结论
2024年度安宁市人社局,通过评价指标体系对该项目评分,总指标分值100分,最终得分为88.36分,绩效评级为“良”。决策类指标共设置三级指标5个,指标分值15分,实际得分为14分,得分率为93.33%;过程类指标共设置三级指标15个,指标分值25分,实际得分为22.6分,得分率为90.40%;产出类指标共设置三级指标4个,指标分值32分,实际得分为26分,得分率为81.25%;效果类指标共设置三级指标3个,指标分值28分,实际得分为25.76分,得分率为92.00%。
安宁市人社局2024年度部门绩效目标符合部门发展规划和部门职责目标,部门运行整体有效,但也存在部分项目未按计划及时完成的问题。
在部门决策方面,2024年安宁市人社局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年度工作目标细化、量化,工作计划根据各部门职能设立,内容与其职责相关。但年中预算调整较大,导致本年度部门年初预算与决算不能够全面匹配。
在部门过程方面,调整后预算收入及支出,在决算中基本全面执行;预算制度管理有效,资金使用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完善;需要加强预算调整率和结转结余的管理。
在部门产出方面,部门工作任务目标基本完成;部门工作任务目标基本能够及时完成;完成后的部门工作任务目标基本质量达标;部门重点工作任务目标能够有效完成。但存在使用本期预算执行以前年度项目的情况,项目完成及时性需要提高。
在部门效果方面,部门对安宁市经济发展带来有效的直接和间接影响;部门对安宁市社会效益带来有效的直接和间接影响;社会公众对该部门较为满意。
三、主要业绩与经验
(一)安宁市人社局2024年荣获全国、省级等荣誉如下。
《关于公布第三届公共就业服务专项业务竞赛全国赛优秀就业服务项目、成果、案例、微课获奖名单的通知(中就培函〔2024〕74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第三届公共就业服务专项业务竞赛云南省选拔赛等三项赛事成绩的通报》安宁市“4511”工作法服务重点企业用工,荣获第三届全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业务竞赛三等奖、云南省二等奖。
《昆明市拟推荐申报省级零工市场和省级就业“幸福里”社区名单的公示》安宁市零工市场拟被认定为市级零工市场,安宁市产业园区就业“幸福里”社区拟被认定为市级就业“幸福里”社区。
(二)安宁市人社局瞄准高校毕业生,促进高质量就业。
安宁市人社局2024年服务高校学生3万人次,实现户籍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率100%、就业去向落实率90%以上;新建见习基地44个,开发就业见习岗位590个,新增就业见习157人;充分发挥“兴安计划”引才留安作用,受理“兴安计划”工资补贴1140人、补贴金额684.92万元,高校毕业生来安就业率逐年增长。
(三)安宁市人社局常态化开展社保“康乃馨”行动,通过“社保政策基层行、社保政策小讲堂、链式主题党日结对入企入社区、移动会客厅等形式的社保服务推动参保扩面出成效。
2024年,安宁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2.51万人,比2023年末净增1.91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9万人的100.5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续保人数为9.69万人,参保执行率达105.57%。工伤保险参保人数6.4312万人,新增3227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6.8717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6.86万人的100.17%。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安宁市人社局存在个别项目推进不及时
2024年第一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根据《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企业新型学徒培养评估报告》显示,安宁安大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于2019年已经完成了企业新型学徒培养,并于2021年通过了安宁市人社局的评估,明确以上企业符合补贴标准,并确定了各企业的补贴金额。安宁市人社局于2024年才完成以上补助资金的拨付。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项目,根据《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24年7月15日党组会会议纪要,会议同意拨付2021年职业技能培训资金,经了解,云南技师学院、安宁昆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多家培训单位已经于2019年完成了培训工作。安宁市人社局于2024年才完成以上补助资金的拨付。
(二)安宁市人社局在中长期存在就业方面的问题。
安宁市的产业发展存在技术技能人才、熟练工、新型人才短缺的情况。同时,化解过剩产能、僵尸企业出清等产业结构调整,出现文化程度偏低、专业技术能力较弱、年龄结构偏大、综合素质竞争力不强的失业人口。安宁市就业存在结构化矛盾。
五、相关建议和措施
(一)部门加快预算项目推进的建议
建议安宁市人社局,梳理以前年度已经通过批复且暂未发放的各级、各类企业补贴、补助等项目,建立台账。在未来预算年度,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做好资金计划工作。收到预算资金后,按照预算批复,补助资金项目的专项批复和项目评估,及时发放。面临存在问题、困难的项目,准备解释说明工作。加快减少以前年度的遗留项目。
(二)部门面临人力资源结构性矛盾的建议
建议安宁市人社局,编制本市缺乏的人才清单,明确技能类型、等级和数量,引导人才培养和流动。整合政策资源,将资金更多投向能够直接缓解结构性矛盾的关键环节,如“紧缺工种”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高层次技能人才引进等,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的精准性。
(三)强化培训体系,增强技能提升的精准性与有效性
建议安宁市人社局加强对大龄和长期失业人员的就业帮扶,针对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低学历者,开发与其接受能力匹配、就业渠道相对稳定的“短平快”实用技能培训项目(如养老服务、家政服务、物流配送等生活性服务业技能)。对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学员就业状况进行跟踪评估,评估结果与财政补贴额度直接挂钩,淘汰不合格机构。强化预算资金使用的中长期效果。
昆明正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昆正宇审字〔2026〕第021-16号
2024年度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整体
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及上级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运行和绩效监管,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加强和提升安宁市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根据《安宁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安政发〔2018〕10号),昆明正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安宁市财政局委托,于2025年11月至12月对2024年度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安宁市人社局)共设置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劳动关系科、社会保险科、政策法规科、劳动保障监察科7个内设机构。下设安宁市社会保险中心、安宁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安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安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个部门。
(二)部门职责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职责包括:拟定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拟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流动、服务政策;促进就业,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贯彻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援助制度,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及监督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负责职称制度管理工作,拟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等政策;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拟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工作,拟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监督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政策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做好表彰奖励申报工作和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宣传贯彻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及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工作。
(三)下设部门
1.安宁市社会保险中心
安宁市社会保险中心负责全市企业在职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职工养老保险费核定、收缴、增减变动、关系转移及退休待遇计算;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工伤保险、职业年金的参保登记工作,参保人员增减业务变更及个人账户记账管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落实国家政策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负责我市行政区域内参保企业在职职工工伤保险费的核定、收缴和工伤待遇补偿;负责自谋职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的接续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缴费工作,对参保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进行管理及计算退休待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稽核工作,规范和完善社会保险基金运行。
2.安宁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安宁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保费的核定、收缴、增减变动、关系转移及基础生活养老费的计算;负责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础生活养老费100%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落实国家政策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征收与支付环节按照上级和财政的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对基金进行内部稽核;受理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业务咨询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改革有关政策的调研工作,不断推进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规范和完善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定期对领取基础生活养老费的人员进行生存状况调查,防止社会保险基金冒领现象发生,确保基金安全运营。
3.安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和组织实施国家、省、昆明市就业创业的法规政策。负责就业、失业人员的登记管理,劳动力资源调查和就业、失业状况统计分析,保持就业局势稳定;指导高校就业服务工作站开展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和组织实施国家、省、昆明市职业介绍服务的法规政策。负责向辖区内城乡劳动力和用人单位提供基本人才服务;开展创业服务,指导青年(大学生)创业园、农业创业示范园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落实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和权益保障的政策。贯彻执行和组织实施国家、省、昆明市创业促进就业的法规政策。负责创业小额贷款的统计分析,协调和指导相关部门、机构开展创业小额贷款工作;承办安宁市创业小额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和组织实施国家、省、昆明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法规政策。负责城乡劳动力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相关工作。负责安宁市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并提供相应的服务。负责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对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两参人员”、“一区两县”贫困劳动力等重点群体提供专门就业服务;负责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负责高校毕业生、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职(退)人员档案代理(管理)。负责就业专项资金的预决算及使用管理。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4.安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安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于2011年10月建院,为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也是安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实体化办事机构,负责处置安宁市辖区范围内发生的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四)部门人员情况
2024年末在职在编实有人员98人,其中:行政人员24人,事业人员7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9人)。
(五)资产情况
1.部门总资产情况
安宁市人社局2023年末资产总计616,441.86元,2024年末资产总计789,622.42元,较2023年资产总计增加173,180.56元。其中:2023年末流动资产合计6,660.68元,2024年末流动资产合计52,549.59元,较2023年流动资产合计增加45,888.91元;2023年末非流动资产合计616,441.86元,2024年末非流动资产789,622.42元,较2023年资产总计增加173,180.56元。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元
科目名称 | 2024年末余额 | 2023年末余额 | 2024年较2023年差额(+增长、-减少) |
货币资金 | 52,506.65 | 6,660.68 | 45,845.97 |
应收账款 | |||
预付账款 | |||
其他应收款 | 42.94 | 0.00 | 42.94 |
流动资产合计 | 52,549.59 | 6,660.68 | 45,888.91 |
固定资产 | 696,772.83 | 609,781.18 | 86,991.65 |
在建工程 | |||
无形资产 | 40,300.00 | 0.00 | 40,300.00 |
长期待摊费用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37,072.83 | 609,781.18 | 127,291.65 |
资产总计 | 789,622.42 | 616,441.86 | 173,180.56 |
2.固定资产及管理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账面原值2,615,526.54元,净值696,772.83元。固定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元
资产大类 | 期 末 | ||
数量 | 原值 | 净值 | |
合计 | 2,615,526.54 | 696,772.83 | |
房屋构筑物 | |||
设备 | 244 | 2,166,634.00 | 529,930.38 |
其中:车辆(机动车) | 2 | 344,022.00 | - |
文物和陈列品 | |||
图书和档案 | 2 | 4,092.00 | 4,092.00 |
家具和用具 | 537 | 444,800.54 | 162,750.45 |
特种动植物 | |||
(六)部门内部管理情况
为规范安宁市人社局内部控制管理,健全内部控制机制,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建立设计规范、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单位经济业务安全稳健运行,安宁市人社局编制了《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度汇编》,该内控制度包括部门内部运行需要参照并执行的各类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政府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准则》《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预算编制管理方面参照《中共安宁市委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安发〔2021〕13号);在财务管理方面制定了《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在政府采购管理方面制定了《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物资询价比选管理办法》;在资产管理方面制定了《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在监督与廉政建设方面制定了《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职工廉洁从政守则》等内部管理制度。
安宁市人社局根据以上内部制度,管理和控制单位内部运转,保证单位工作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七)部门中长期规划
安宁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开局规划,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根据《安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基本思路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主要阐述“十四五”时期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是安宁市未来五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和行动指南。明细如下:
指 标 | 单位 | 2020 年基数 | “十四五”规划目标 | 指标属性 |
一、就业 | ||||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 万人 | 〔4〕 | 〔4〕 | 预期性 |
2.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 | 万人 | 〔0.84〕 | 〔0.75〕 | 预期性 |
3.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 | 万人 | 〔0.748〕 | 〔0.725〕 | 预期性 |
4.城镇调查失业率 | % | 4.89 | ≦5 | 预期性 |
5.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人次 | 万人次 | 1.1 | >0.5 | 预期性 |
6.创业担保贷款发放金额 | 亿元 | 〔1.28〕 | 〔2.25〕 | 预期性 |
7.扶持自主创业 | 万人 | 〔0. 16〕 | 〔0.15〕 | 预期性 |
8.创业带动就业 | 万人 | 〔0.446〕 | 〔0.345〕 | 预期性 |
二、社会保险 | ||||
9.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 | 96 | ≥96 | 预期性 |
10.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 万人 | 16.36 | 17.24 | 约束性 |
11.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 万人 | 7.11 | 8.14 | 约束性 |
12.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 万人 | 9.25 | 9.1 | 约束性 |
13.参加失业保险人数 | 万人 | 7 | 7 | 约束性 |
14.参加工伤保险人数 | 万人 | 5.3 | 6.59 | 约束性 |
15.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 | % | 90 | 约束性 | |
—— | ||||
三、人才队伍建设 | ||||
16.专业技术人才总量 | 万人 | 1.13 | 1.2 | 预期性 |
17.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 万人 | 0.1482 | 0.1647 | 预期性 |
18.年新增专业技术人才总量 | 万人 | 0.01 | 预期性 | |
—— | ||||
19.高技能人才总量 | 万人 | 2.5 | 2.8 | 预期性 |
四、劳动关系 | ||||
20.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 | 90 | >91 | 预期性 |
21.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 % | 50 | >61 | 预期性 |
22.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 % | 90 | ≥96 | 预期性 |
23.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 % | ≥98 | 预期性 | |
—— | ||||
五、公共服务 | ||||
24.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 | % | 29.6 | 32.6 | 预期性 |
(八)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
2024年,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示要求,紧紧围绕各项重点工作及目标任务,以民生保障的实际成效不折不扣的将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现将我局2024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得分 |
投入 | 绩效目标管理 | 绩效目标可行性(2分) | 部门(单位)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目标设定应可行,有持续性,应与部门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目标相适应,且应与部门职能相适应。 | 2 |
绩效目标完整性(2分) | 部门(单位)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目标设定应完整,有逻辑性。 | 2 | ||
绩效目标合理性(3分) | 部门(单位)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3 | ||
绩效目标明确性(3分) | 部门(单位)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3 | ||
部门职能职责(10分) | 部门职能职责的 | 部门职能职责界定是否明确科学,是否有相关文件。 | 1 | |
年度工作目标与 | 部门所设定的具体目标是否与部门职能职责相适应。 | 4 | ||
年度具体工作与 | 部门年度各类具体工作是否与部门职能职责相匹配。 | 4 | ||
部门内设科室及 | 部门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具体职责是否明确 | 1 | ||
预算配置 | 人员类、运转类 | 用以反映部门年度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预算是否根据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标准进行合理编制。 | 2 | |
特定目标类项目 | 用以反映部门年度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程序、预算依据、适用范围的合理性。 | 3 | ||
在职人员控制率(1分) | 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 1 | ||
“三公”经费变动率(1分) | 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1 | ||
重点项目支出安排率(3分) | 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 3 | ||
过程 | 预算执行(9分) | 预算完成率(2分) | 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完成程度。 | 1.6 |
预算调整率(2分) | 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的调整程度。 | 2 | ||
“三公”经费控制率(1分) | 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1 | ||
支出进度率(1分) | 部门(单位)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 0.72 | ||
公用经费控制率(2分) | 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2 | ||
政府采购执行率(1分) | 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 1 | ||
预算管理 |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1分)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1 | |
资金使用合规性(4分)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4 | ||
财务监管(1分) | 用以反映部门财务监控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包括监控、监督措施的制定及执行等方面。 | 1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3分) | 部门(单位)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 3 | ||
资产管理 | 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1分)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使用而制定的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1 | |
固定资产在用率(1分)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及程度。 | 1 | ||
产出 | 履职履责 | 考核任务实际完成率 |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 8 |
完成及时率 | 部门(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7 | ||
质量达标率 |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6 | ||
重点工作办结率 | 部门(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单位)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7 | ||
效果效益 | 经济效益 |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5 | |
社会效益 |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8 | ||
生态效益 |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
可持续影响 |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未来履职所带来的长期影响。 | 5 | ||
服务对象满意度(2分) | 社会公众或部门(单位)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2 | ||
合计 | 100分 | 97.32 |
(九)绩效评价调整后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安宁市人社局提供的《安宁市人社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和《安宁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对本项目提供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评价标准的参考。但是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未按照决策、过程、产出、效果四个一级指标分类;部分履职履责指标未考虑整体预算项目情况给予评价;部分指标未能明细指标解释和评分标准;自评过程未按照清晰、明确的指标解释给予评分,最终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数较高,不能客观反映安宁市人社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被评价部门前期资料收集和部门支出项目开展调查情况,结合部门自评绩效工作目标和内容,参照《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适用规定,及参考了“管理办法”内报告模板,针对部门开展的关键工作目标和评价内容,对指标评价体系进行了重新设定,调整后具体绩效目标详见下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分值 | |
A1.决策(15分) | A11.目标设定情况(7分) | A111.绩效目标合理性 | 部门(单位)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3 | |
A112.绩效指标明确性 | 部门(单位)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4 | |||
A12.预算管理(8分) | A121.在职人员控制率 | 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 2 | ||
部门从人员成本的预算投入与实际投入直接进行对比,反映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 |||||
A122.“三公”经费变动率 | 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2 | |||
A123.项目支出安排的合理性 | 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安排的合理性,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项目的保障程度。 | 3 | |||
1 | |||||
B2.过程(25分) | B21.预算执行(10分) | B211.预算完成率 | 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完成程度。 | 1.5 | |
B212.预算调整率 | 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的调整程度。 | 1.5 | |||
B213.支付进度率 | 部门(单位)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 1 | |||
B214.结转结余率 | 部门(单位)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 1 | |||
B215.结转结余变动率 | 部门(单位)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与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控制结转结余资金的努力程度。 | 1 | |||
B216.公用经费控制率 | 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 1 | |||
B217.“三公”经费控制率 | 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1.5 | |||
B218.政府采购执行率 | 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 1.5 | |||
B22.预算管理(10分) | B221.预算管理制度健全性 | 部门(单位)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2 | ||
B222.资金使用合规性 |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5 | |||
B223.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部门(单位)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 1 | |||
B224.基础信息完善性 | 部门(单位)基础信息是否按照相关的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的规定归档,用以保障支撑和考核部门的预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 | 2 | |||
B23.资产管理 | B231.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 | 部门(单位)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2 | ||
B232.资产管理安全性 | 部门(单位)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2 | |||
B233.固定资产利用率 | 部门(单位)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 1 | |||
C3.产出(32分) | C31.履行职责(32分) | C311.实际完成率 |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 5 | |
5 | |||||
C312.完成及时率 | 部门(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5 | |||
5 | |||||
C313.质量达标率 |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5 | |||
5 | |||||
C314.重点工作办结率 | 部门(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单位)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2 | |||
D4.效果(28分) | D41.效益(18分) | D411.经济效益 |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6 | |
D412.社会效益 |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12 | |||
D42.满意度(10分) | D421.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社会公众或部门(单位)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10 | ||
评分合计 | 100 | ||||
二、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分析
(一)预算安排和执行总体情况
安宁市人社局2024年度年初预算收入总计96,471,644.24元,全年预算收入总计119,687,243.48元,决算收入总计119,687,243.48元,收入全年预算执行率100.00%。
单位:元
项 目 | 收 入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决算数 | 全年预算执行率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93,300,194.78 | 113,877,265.55 | 113,877,265.55 | 100.00%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600,000.00 | 600,000.00 | 100.00%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
四、其他收入 | 5,127,470.00 | 5,127,470.00 | 100.00% | |
本年合计 | 93,300,194.78 | 119,604,735.55 | 119,604,735.55 | 100.00%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3,171,449.46 | 82,507.93 | 82,507.93 | |
总 计 | 96,471,644.24 | 119,687,243.48 | 119,687,243.48 | 100.00% |
安宁市人社局2024年度年初预算支出总计96,471,644.24元,全年预算支出总计119,687,243.48元,决算支出总计119,687,243.48元,支出全年预算执行率100.00%。
单位:元
项 目 | 支 出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决算数 | 全年预算执行率 | |
一、基本支出 | 24,465,209.00 | 23,200,962.12 | 23,185,915.60 | 99.94% |
人员经费 | 22,617,099.00 | 21,612,932.32 | 21,612,932.32 | 100.00% |
公用经费 | 1,848,110.00 | 1,588,029.80 | 1,572,983.28 | 99.05% |
二、项目支出 | 72,006,435.24 | 96,486,281.36 | 96,407,918.91 | 99.92% |
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 | ||||
本年合计 | 96,471,644.24 | 119,687,243.48 | 119,593,834.51 | 99.92%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93,408.97 | |||
总计 | 96,471,644.24 | 119,687,243.48 | 119,687,243.48 | 100.00% |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收入93,300,194.78元,全年预算总收入113,877,265.55元,决算总收入113,877,265.55元,收入全年预算执行率100.00%。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收入0.00元,全年预算总收入600,000.00元,决算总收入600,000.00元,收入全年预算执行率100.00%。
3.其他收入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收入0.00元,全年预算总收入5,127,470.00元,决算总收入5,127,470.00元,收入全年预算执行率100.00%。
4.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初预算基本支出24,465,209.00元,全年预算基本支出23,200,962.12元,决算基本支出23,185,915.60元,其中:决算人员经费21,612,932.32元,决算公用经费1,572,983.28元,基本支出全年预算执行率99.94%。
5.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初预算项目支出72,006,435.24元,全年预算项目支出96,486,281.36元,决算项目支出96,407,918.91元,支出全年预算执行率99.92%。
6.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024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全年预算金额82,507.93元,2024年末财政拨款结余93,408.97元。
(二)2023年度与2024年度预、决算对比
1.2023年度与2024年度年初预算对比
(1)收入年初预算对比
安宁市人社局2023年度年初预算收入94,980,994.88元,2024年度年初预算收入96,471,644.24元,较2023年增长1,490,649.36元,预算收入增长1.57%。
单位:元
项 目 | 收 入 | |||
2024年预算 | 2023年预算 | 2024年较2023年(+增长-减少) | 预算增长(-减少)率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93,300,194.78 | 90,045,393.00 | 3,254,801.78 | 3.61%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
五、事业收入 | ||||
六、经营收入 | ||||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
八、其他收入 | ||||
本年收入合计 | 93,300,194.78 | 90,045,393.00 | 3,254,801.78 | 3.61%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3,171,449.46 | 4,935,601.88 | -1,764,152.42 | -35.74% |
总计 | 96,471,644.24 | 94,980,994.88 | 1,490,649.36 | 1.57% |
(2)支出年初预算对比
安宁市人社局2023年度年初预算支出94,980,994.88元,2024年度年初预算支出96,471,644.24元,较2023年增长1,490,649.36元,预算支出增长1.57%。
安宁市人社局2023年度年初预算基本支出28,325,473.00元,2024年度年初预算基本支出24,465,209.00元,较2023年减少3,860,264.00元,年初预算基本支出减少13.63%;2023年度年初预算项目支出66,655,521.88元,2024年度年初预算项目支出72,006,435.24元,较2023年增长5,350,913.36元,年初预算项目支出增长8.03%。
单位:元
项 目 | 支 出 | |||
2024年预算 | 2023年预算 | 2024年较2023年(+增长-减少) | 预算增长(-减少)率 | |
一、基本支出 | 24,465,209.00 | 28,325,473.00 | -3,860,264.00 | -13.63% |
人员经费 | 22,617,099.00 | 26,259,623.00 | -3,642,524.00 | -13.87% |
公用经费 | 1,848,110.00 | 2,065,850.00 | -217,740.00 | -10.54% |
二、项目支出 | 72,006,435.24 | 66,655,521.88 | 5,350,913.36 | 8.03% |
本年合计 | 96,471,644.24 | 94,980,994.88 | 1,490,649.36 | 1.57% |
2.2023年度与2024年度决算对比
(1)收入决算对比
安宁市人社局2023年度决算收入103,867,400.00元,2024年度决算收入119,687,243.48元,较2023年增长15,819,843.48元,决算收入增长15.23%。
单位:元
项目 | 收入 | |||
2024年决算 | 2023年决算 | 2024年较2023年(+增长-减少) | 决算增长(-减少)率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113,877,265.55 | 93,407,100.00 | 20,470,165.55 | 21.91%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600,000.00 | 600,000.00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
五、事业收入 | ||||
六、经营收入 | ||||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
八、其他收入 | 5,127,470.00 | 10,376,900.00 | -5,249,430.00 | -50.59% |
本年收入合计 | 119,604,735.55 | 103,784,000.00 | 15,820,735.55 | 15.24%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82,507.93 | 83,400.00 | -892.07 | -1.07% |
收入总计 | 119,687,243.48 | 103,867,400.00 | 15,819,843.48 | 15.23% |
(2)支出决算对比
安宁市人社局2023年度决算支出103,867,300.00元,2024年度决算支出119,687,243.48元,较2023年增长15,819,943.48元,决算支出增长15.23%。
安宁市人社局2023年度决算基本支出24,480,800.00元,2024年度决算基本支出23,185,915.60元,较2023年减少1,294,884.40元,决算基本支出减少5.29%;安宁市人社局2023年度决算项目支出79,300,600.00元,2024年度决算项目支出96,407,918.91元,较2023年增长17,107,318.91元,决算项目支出增长21.57%。
单位:元
项 目 | 支 出 | |||
2024年决算 | 2023年决算 | 2024年较2023年(+增长-减少) | 决算增长(-减少)率 | |
一、基本支出 | 23,185,915.60 | 24,480,800.00 | -1,294,884.40 | -5.29% |
人员经费 | 21,612,932.32 | 22,640,400.00 | -1,027,467.68 | -4.54% |
公用经费 | 1,572,983.28 | 1,840,400.00 | -267,416.72 | -14.53% |
二、项目支出 | 96,407,918.91 | 79,300,600.00 | 17,107,318.91 | 21.57% |
本年合计 | 119,593,834.51 | 103,781,400.00 | 15,812,434.51 | 15.24%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93,408.97 | 85,900.00 | 7,508.97 | 8.74% |
支出总计 | 119,687,243.48 | 103,867,300.00 | 15,819,943.48 | 15.23% |
(三)2024年度全年预算与决算项目支出对比
安宁市人社局2024年度全年项目收入96,486,281.36元,全年预算数支出96,407,918.91元,决算项目支出96,407,918.91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8,362.45元,项目较收入执行率99.92%。2024年度项目支出明细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1 | 2022年度创业担保贷款省级奖补资金 | 20,000.00 | 20,000.00 |
2 | 2023年公务员嘉奖、记三等功经费 | 4,500.00 | 4,500.00 |
3 | 2024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情况调查补助资金 | 6,600.00 | 6,600.00 |
4 | 2024年第一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 | 3,696,000.00 | 3,696,000.00 |
5 | 2024年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6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经费 | 330,800.00 | 330,800.00 |
7 | 信创工作经费 | 124,900.00 | 124,900.00 |
8 | 公益性岗位大病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单位部分资金 | 8,200.00 | 8,200.00 |
9 | 安宁市加快推动经济回稳向好若干政策兑现奖励资金 | 600,000.00 | 600,000.00 |
10 | 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工作补贴资金 | 2,500.00 | 2,500.00 |
11 | 社保网络维护经费 | 58,800.00 | 58,800.00 |
12 | 离退休党支部专项工作经费 | 5,200.00 | 5,200.00 |
13 |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 | 5,119,400.00 | 5,119,400.00 |
14 | 2022年度创业担保贷款中央和省级奖补资金 | 50,000.00 | 50,000.00 |
15 | 2023年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 | 27,800.00 | 27,800.00 |
16 | 2023年度考核为优秀机关(参公)工勤人员奖励资金 | 3,000.00 | 3,000.00 |
17 | 2023年度考核优秀记嘉奖及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记三等功的公务员专项经费 | 9,000.00 | 9,000.00 |
18 | 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市级生活补助资金 | 520,000.00 | 520,000.00 |
19 | 2023年就业见习省级生活补助资金 | 2,261,500.00 | 2,261,500.00 |
20 | 2023年昆明市企业下岗失业参战退役人员就业补助资金 | 12,600.00 | 12,600.00 |
21 | 2023年省级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 | 60,000.00 | 60,000.00 |
22 | 2024年春节慰问就业困难家庭专项经费 | 10,000.00 | 10,000.00 |
23 | 2024年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 | 4,579,900.00 | 4,579,900.00 |
24 | 2024年第一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 | 4,974,000.00 | 4,974,000.00 |
25 | 2024年度追加企业下岗失业参战人员社保补贴就业补助资金 | 42,900.00 | 42,900.00 |
26 | 2024年昆明市企业下岗失业参战退役人员就业补助资金 | 220,000.00 | 220,000.00 |
27 | 2024年省级就业见习补贴资金和社区(村)基层治理专干补助经费 | 1,097,500.00 | 1,097,500.00 |
28 | 本级配套公岗补贴专项资金 | 669,500.00 | 669,500.00 |
29 | 高校毕业生来昆留昆就业创业补贴资金 | 648,000.00 | 648,000.00 |
30 | 公益性岗位大病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单位部分资金 | 6,800.00 | 6,800.00 |
31 | 基层治理专干生活补助资金 | 50,000.00 | 50,000.00 |
32 | 就业综合专项资金 | 461,700.00 | 461,700.00 |
33 | 昆明市2023年高校毕业生来昆留昆和省外高校毕业生到昆就业创业补贴资金 | 349,500.00 | 349,500.00 |
34 | 昆明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市级生活补助资金 | 90,000.00 | 90,000.00 |
35 |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专项资金 | 10,000.00 | 10,000.00 |
36 | 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运营专项资金 | 59,400.00 | 59,400.00 |
37 |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40,000.00 | 40,000.00 |
38 | 兴安计划专项补助资金 | 8,141,700.00 | 8,141,700.00 |
39 | 遗属困难生活补助资金 | 234,300.00 | 234,300.00 |
40 | 追加遗属生活补助经费 | 500.00 | 500.00 |
41 | “三委”干部离职生活补助专项资金 | 1,948,721.55 | 1,948,721.55 |
42 | 2023年考核优秀公务员奖励资金 | 7,500.00 | 7,500.00 |
43 | 2023年考核优秀机关工勤人员嘉奖专项资金 | 1,500.00 | 1,500.00 |
44 | 2023年样本企业失业动态监测调查经费 | 3,649.05 | 3,649.05 |
45 | 公益性岗位大病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单位部分资金 | 4,423.53 | 4,423.53 |
46 | 国有企业办职教幼教及中小学退休教师生活待遇差省级补助资金 | 37,138.90 | 37,138.90 |
47 | 红星农场退休教师待遇补差资金 | 106,500.00 | 106,500.00 |
48 | 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统筹外资金 | 40,010,000.00 | 40,010,000.00 |
49 | 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专项资金 | 9,511,457.88 | 9,511,457.88 |
50 | 社会保险经办工作专项经费 | 60,500.00 | 60,500.00 |
51 | 失业保险业务经办专项经费 | 72,800.00 | 72,800.00 |
52 | 遗属生活补助资金 | 11,628.00 | 11,628.00 |
53 | 公益性岗位大病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单位部分资金 | 3,100.00 | 3,100.00 |
54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专项经费 | 19,500.00 | 19,500.00 |
55 | 2023年度考核为优秀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嘉奖经费 | 3,000.00 | 3,000.00 |
合计 | 96,407,918.91 | 96,407,918.91 | |
三、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根据安宁市对安宁市人社局财政资源配置情况,结合2024年工作计划,2024年度预、决算,2024年部门工作总结,从部门整体层面把握各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运作的有效性和资金使用的当期和中长期效益,验证已决策的目标任务是否清晰合理;在实现决策预期成效过程中,是否被有效执行,资源是否得到优化利用,财政支出的受益对象是否满意;确定决策目标任务与现实完成之间的差异,总结发现的问题和经验教训,为安宁市财政和被评价部门改善政府管理,纠正决策目标任务与实际工作执行的偏差提供依据。
2.绩效评价对象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安宁市人社局部门整体支出。
3.绩效评价范围
本次评价范围为安宁市人社局部门整体支出的立项决策、过程管理、产出成果、工作效益和满意度。主要包括:部门年度决策,工作计划目标设定明确,预算安排合理;部门年度的目标任务的执行过程,预算资金的到位和使用管理,资产的有效使用和管理;部门履职成果,基础工作完成情况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当期和中长期的部门整体(经济、社会、环境等)效益等四个方面,客观、公正地测量、分析和评价。
4.评价时间段
本次绩效评价的时段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二)绩效评价原则
1.相关性原则。应当与绩效目标有直接的联系,能够恰当反映目标实现程度。
2.重要性原则。应当优先使用最具绩效管理对象代表性、最能反映绩效管理要求的核心指标。
3.可比性原则。对同类绩效管理对象要设定共性的绩效指标,以便于评价结果可以相互比较。
4.系统性原则。应当将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系统反映预算支出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5.经济性原则。应当通俗易懂、简便易行,数据的获得应当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三)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18〕34号);
3.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
4.《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
5.《安宁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安政发〔2018〕10号);
6.《安宁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安宁市人社局工作总结》;
7.《安宁市人社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和2024年重点项目自评报告;
8.《安宁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9.《安宁市财政局关于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
10.《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信息卡》;
11.《安宁市人社局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财务数据、会计凭证;
12.《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13.《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度汇编》;
14.安宁市人社局提供的其他数据资料。
(四)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相关要求,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从决策、过程、产出及效果角度设计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框架,针对每个评价指标设计了评分标准。在决策方面,包括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在过程方面,包括预算完成率、预算控制率、公用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在产出及效果方面,包括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行政效能、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根据安宁市人社局的工作性质并遵循重要性原则来分配指标体系权重:一级指标中,其中“决策”指标15%,“过程”指标25%,“产出”指标32%,“效果”指标28%,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如下: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
A1.决策(15分) | A11.目标设定情况(7分) | A111.绩效目标合理性 | 3 | |
A112.绩效指标明确性 | 4 | |||
A12.预算管理(8分) | A121.在职人员控制率 | 2 | ||
A122.“三公”经费变动率 | 2 | |||
A123.项目支出安排的合理性 | 3 | |||
1 | ||||
B2.过程(25分) | B21.预算执行(10分) | B211.预算完成率 | 1.5 | |
B212.预算调整率 | 1.5 | |||
B213.支付进度率 | 1 | |||
B214.结转结余率 | 1 | |||
B215.结转结余变动率 | 1 | |||
B216.公用经费控制率 | 1 | |||
B217.“三公”经费控制率 | 1.5 | |||
B218.政府采购执行率 | 1.5 | |||
B22.预算管理(10分) | B221.预算管理制度健全性 | 2 | ||
B222.资金使用合规性 | 5 | |||
B223.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1 | |||
B224.基础信息完善性 | 2 | |||
B23.资产管理 | B231.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 | 2 | ||
B232.资产管理安全性 | 2 | |||
B233.固定资产利用率 | 1 | |||
C3.产出(32分) | C31.履行职责(32分) | C311.实际完成率 | 5 | |
5 | ||||
C312.完成及时率 | 5 | |||
5 | ||||
C313.质量达标率 | 5 | |||
5 | ||||
C314.重点工作办结率 | 2 | |||
D4.效果(28分) | D41.效益(18分) | D411.经济效益 | 8 | |
D412.社会效益 | 10 | |||
D42.满意度(10分) | D421.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
分值合计 | 100 | |||
“决策”指标反映部门的目标任务编制工作,预算编制工作,年度计划工作情况和重点项目的选择情况。包括目标设定和预算管理2个二级指标,主要考核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性、规范性、合理性、明确性;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资金分配合理性等。
“过程”指标反映部门年度工作管理和执行情况。包括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3个二级指标,主要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到位、调整、支付的完成率及合规性;公用经费、“三公”经费和政府采购的控制;预算和资金管理制度的规范性;预算信息和基础信息的公开;资产的完整保管、合理配置、有效使用和规范处置等。
“产出”指标反映部门年度工作是否完成预期目标任务,包括履行职责1个二级指标,主要考核部门工作的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和重点工作办结率等。
“效果”指标反映部门职责范围内对辖区的中长期影响,包括效益和满意度2个二级指标,主要考核部门在经济和社会方面的效益,以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的满意度情况。
(五)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对收集的相关基础资料、各种技术经济数据,在归集、整理、分析的基础上,运用资料审阅法、分析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实地考察法、公众问卷调查法等,系统、科学地反映安宁市人社局部门整体支出综合绩效情况。具体评价方式如下:
1.成本效益分析法
将安宁市人社局2024年度的决算支出与效益进行比较分析,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结合预算支出确定的目标,比较所产生效益和应付成本。
2.比较法
通过对安宁市人社局2024年度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对同类财政支出在不同时期的绩效结果进行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从而评价其财政支出绩效。
3.因素分析法
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对于部门多项支出项目可通过应用因素分析法的权重评比因素进行综合分析。
4.最低成本法
对部门效益确定却不易计量的多个同类对象的实施成本进行比较,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在使用最低成本法时,需要明确不同对象产出和效果,并适当选取其他方式综合评价。
5.公众评判法
通过对社会公众进行问卷调查以及项目实施单位进行问卷调查和访谈的方式,调查社会公众对项目感受以及项目实施情况等。
(六)绩效评价标准
本次部门整体支出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到。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七)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评价小组根据完善后的方案和安宁市财政局的要求,按照评价工作流程,分为准备阶段和实施阶段两个步骤具体实施:
1.准备阶段
2025年11月15日前,组建项目绩效评价小组,拟定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设计绩效评价指标框架。
2.实施阶段
(1)下发绩效评价实施方案。根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对开展绩效评价进行具体部署,分组、分工与各被评价部门、单位和项目部初步接触沟通。
(2)收集整理资料。包括收集部门基本情况及组织架构,部门“三定方案”及内控制度,预算制定与执行情况,部门中长期目标和2023年度目标的设定和执行情况等资料,并结合部门对辖区内的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常住人口满意度等资料。
(3)开展实地调查。确认当年度单位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整理总结该单位适用、在用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分类整理单位的存量资产(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年内新增资产(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分析确定当年度单位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
(4)绩效评价。按部门决策,目标设定情况;预算下达及目标执行情况;部门职能实现、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单位运行效果、预算受益群体满意度情况四个阶段,构建指标体系。
四、部门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2024年度安宁市人社局,通过评价指标体系对该项目评分,总指标分值100分,最终得分为88.36分,绩效评级为“良”。决策类指标共设置三级指标5个,指标分值15分,实际得分为14分,得分率为93.33%;过程类指标共设置三级指标15个,指标分值25分,实际得分为22.6分,得分率为90.40%;产出类指标共设置三级指标4个,指标分值32分,实际得分为26分,得分率为81.25%;效果类指标共设置三级指标3个,指标分值28分,实际得分为25.76分,得分率为92.00%。
项目 | A1.决策 | B2.过程 | C3.产出 | D4.效果 | 合计 |
分值 | 15 | 25 | 32 | 28 | 100 |
得分 | 14 | 22.6 | 26 | 25.76 | 88.36 |
得分率 | 93.33% | 90.40% | 81.25% | 92.00% | 88.36% |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安宁市人社局2024年度部门绩效目标符合部门发展规划和部门职责目标,部门运行整体有效,但也存在部分项目未按计划及时完成的问题。
在部门决策方面,2024年安宁市人社局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年度工作目标细化、量化,工作计划根据各部门职能设立,内容与其职责相关。但年中预算调整较大,导致本年度部门年初预算与决算不能够全面匹配。
在部门过程方面,调整后预算收入及支出,在决算中基本全面执行;预算制度管理有效,资金使用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完善;需要加强预算调整率和结转结余的管理。
在部门产出方面,部门工作任务目标基本完成;部门工作任务目标基本能够及时完成;完成后的部门工作任务目标基本质量达标;部门重点工作任务目标能够有效完成。但存在使用本期预算执行以前年度项目的情况,项目完成及时性需要提高。
在部门效果方面,部门对安宁市经济发展带来有效的直接和间接影响;部门对安宁市社会效益带来有效的直接和间接影响;社会公众对该部门较为满意。
五、部门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A1.部门决策指标情况分析
部门决策类指标由2个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构成,指标分值15分,实际得分为14分,得分率为93.33%。其中满分三级指标4个,扣分三级指标1个。各指标得分情况明细如下: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实现情况 | 得分 |
A1.决策(15分) | A11.目标设定情况(7分) | A111.绩效目标合理性 | 3 | 目标设定合理 | 3 |
A112.绩效指标明确性 | 4 | 预算调整较大 | 3 | ||
A12.预算管理(8分) | A121.在职人员控制率 | 2 | 预算控制合理 | 2 | |
A122.“三公”经费变动率 | 2 | 预算管理合理 | 2 | ||
A123.项目支出安排的合理性 | 4 | 预算管理合理 | 4 |
A11.目标设定情况。指标分值7分,实际得6分。
A111.绩效目标合理性。指标分值3分,实际得3分。
该指标反映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体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得分明细如下:
(1)《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工作计划》该工作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根据评分标准得0.5分。
(2)《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财务收支预算》预算目标任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根据评分标准得0.5分。
(3)《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工作计划》该工作计划符合《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评分标准得0.5分。
(4)《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财务收支预算》预算目标任务符合《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评分标准得0.5分。
(5)《安宁市人社局“十四五”规划终期评估和“十五五”发展纲要》的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符合《安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A112.绩效指标明确性。指标分值4分,实际得3分。
该指标反映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体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得分明细如下:
(1)《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工作计划》的年度目标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并下达到具体执行机构,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2)《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财务收支预算》的目标可衡量、可与上期进行比较,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3)2024年度调整后预算项目与决算项目,任务目标数量基本一致根据评分标准得0.5分。
扣分明细如下:
(4)《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财务收支预算》个别任务内容与《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财务收支决算》实际执行任务数量不一致,《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工作计划》个别任务内容与《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重点工作计划》实际执行内容不一致,分值1分,根据评分标准扣0.5分,得0.5分。
(5)2024年度年初预算调整较大,年初预算项目与决算项目匹配度较差,根据评分标准扣0.5分。
A12.预算管理。指标分值8分,实际得8分。
A121.在职人员控制率。指标分值2分,实际得2分。
该指标反映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体现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得分明细如下:
职工数量投入管理评价,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控制率控制在100.00%以内,指标分值1分。安宁市人社局2024年度在职人员控制率100.00%,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职工成本投入预算管理评价,人员成本预算完成率=人员成本的预算投入/人员成本的实际投入,人员成本预算完成率100.00%,指标分值1分。安宁市人社局2024年度人员成本预算完成率95.56%,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A122.“三公”经费变动率。指标分值2分,实际得2分。
该指标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体现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得分明细如下: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三公”经费变动率≤0,每超过10个百分点扣0.3分,指标分值2分。安宁市人社局2024年度“三公”经费变动率7.75%,该指标未超过10%,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A123.项目支出安排的合理性。指标分值4分,实际得4分。
该指标反映部门本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安排的合理性,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项目的保障程度。得分明细如下:
(1)2024年项目预算取得《安宁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符合上级分配任务的总体部署,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2)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重点支出安排率≥80%,指标分值3分。安宁市人社局2024年度重点支出安排率98.85%,该指标大于80%,根据评分标准得3分。
B2.部门过程指标情况分析
部门过程类指标由3个二级指标,15个三级指标构成,指标分值25分,实际得分为22.6分,得分率为90.40%。其中满分三级指标13个,扣分三级指标2个。各指标得分情况明细如下: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实现情况 | 得分 |
B2.过程(25分) | B21.预算执行(10分) | B211.预算完成率 | 1.5 | 预算完成 | 1.5 |
B212.预算调整率 | 1.5 | 预算调整较大 | 0.1 | ||
B213.支付进度率 | 1 | 预算资金支付完成 | 1 | ||
B214.结转结余率 | 1 | 结转结余控制合理 | 1 | ||
B215.结转结余变动率 | 1 | 结转存在增长 | 0 | ||
B216.公用经费控制率 | 1 | 合理控制 | 1 | ||
B217.“三公”经费控制率 | 1.5 | 合理控制 | 1.5 | ||
B218.政府采购执行率 | 1.5 | 合理控制 | 1.5 | ||
B22.预算管理(10分) | B221.预算管理制度健全性 | 2 | 制度健全 | 2 | |
B222.资金使用合规性 | 5 | 资金使用合规 | 5 | ||
B223.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1 | 信息公开 | 1 | ||
B224.基础信息完善性 | 2 | 信息完善 | 2 | ||
B23.资产管理 | B231.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 | 2 | 制度健全 | 2 | |
B232.资产管理安全性 | 2 | 资产完整 | 2 | ||
B233.固定资产利用率 | 1 | 在合理范围内 | 1 |
B21.预算执行。指标分值10分,实际得7.6分。
B211.预算完成率。指标分值1.5分,实际得1.5分。
该指标反映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体现部门预算完成程度。得分明细如下: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调整后预算)×100%,预算完成率≥95%,指标分值1.5分。安宁市人社局2024年度预算完成率99.92%,该指标大于等于95%,根据评分标准得1.5分。
B212.预算调整率。指标分值1.5分,实际得0.1分。
该指标反映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体现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扣分明细如下: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预算调整率≤10%,指标分值1.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安宁市人社局2024年度预算调整率23.97%,根据评分标准扣1.4分,得0.1分。
B213.支付进度率。指标分值1分,实际得1分。
该指标反映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体现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得分明细如下: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支付进度率以100%为标准,指标分值1分。每减少5%扣0.25分,扣完为止。安宁市人社局2024年度支付进度率99.99%,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214.结转结余率。指标分值1分,实际得1分。
该指标反映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体现部门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得分明细如下: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结转结余率≤5%的,指标分值1分。安宁市人社局2024年度结转结余率0.10%,结转结余率小于5%,根据评分标准累计得1分。
B215.结转结余变动率。指标分值1分,实际得0分。
该指标反映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与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的变动比率,体现部门对控制结转结余资金的努力程度。扣分明细如下:
结转结余变动率=[(本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100%。结转结余变动率以-100%为标准,指标分值1分,每增加10%扣0.1分,扣完为止。如果年末结余为0,得1分。安宁市人社局2024年度结转结余变动率13.21%,根据评分标准扣1分。
B216.公用经费控制率。指标分值1分,实际得1分。
该指标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体现部门(单位)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得分明细如下: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公用经费控制率100.00%及以下,指标分值1分。安宁市人社局2024年度公用经费控制率85.11%。公用经费控制率100%及以下,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217.“三公”经费控制率。指标分值1.5分,实际得1.5分。
该指标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体现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得分明细如下: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三公”经费100%及以下,指标分值1.5分。安宁市人社局2024年度“三公”经费控制率29.79%。“三公”经费100%及以下,根据评分标准得1.5分。
B218.政府采购执行率。指标分值1.5分,实际得1.5分。
该指标反映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体现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得分明细如下: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执行率100%及以下,指标分值1.5分。101%~105%,扣减0.4分值;106%~110%,扣减0.8分值;111%~120%,扣减1.2分值;120%以上,不得分。2024年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执行率6.44%,政府采购执行率在100%及以下。根据评分标准得1.5分。
B22.预算管理。指标分值10分,实际得10分。
B221.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分值2分,实际得2分。
该指标反映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体现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得分明细如下:
(1)制定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指标分值0.5分。安宁市人社局制定《安宁市人社局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根据评分标准得0.5分。
(2)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指标分值0.5分。经评价,未发现安宁市人社局的相关管理制度存在不合法、不合规、不完整的情况,根据评分标准得0.5分。
(3)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指标分值1分。经评价,未发现安宁市人社局会计凭证违反《安宁市人社局财务管理制度》的情况,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222.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分值5分,实际得5分。
该指标反映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体现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得分明细如下:
(1)资金支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指标分值1分。经评价,未发现在资金拨付使用过程中存在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完整的情况,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2)资金支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指标分值1分。经评价,未发现安宁市人社局在资金拨付使用过程中凭证附件不完整,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完整的情况,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3)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专题论证,指标分值1分。经评价,安宁市人社局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专题论证,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4)资金使用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指标分值1分。经评价,未发现安宁市人社局存在不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用途的项目,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5)财政资金未被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指标分值1分。经评价,未发现安宁市人社局的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虚列的情况,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223.预决算信息公开性。指标分值1分,实际得1分。
该指标反映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体现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得分明细如下:
按规定内容、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指标分值1分。根据“安宁市人民政府网”显示,安宁市人社局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224.基础信息完善性。指标分值2分,实际得2分。
该指标反映部门基础信息是否按照相关的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的规定归档,用以保障支撑和考核部门的预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扣分明细如下:
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真实、完整、准确,指标分值2分。经评价,未发现安宁市人社局的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存在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情况。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B23.资产管理。指标分值5分,实际得5分。
B231.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分值2分,实际得2分。
该指标反映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体现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得分明细如下:
(1)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指标分值0.5分。根据《安宁市人社局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安宁市人社局已制定资产管理制度,根据评分标准得0.5分。
(2)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有效执行,指标分值0.5分。安宁市人社局执行了资产管理制度,根据评分标准得0.5分。
(3)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有效执行,指标分值1分。未发现安宁市人社局资产管理制度失效的情况,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232.资产管理安全性。指标分值2分,实际得2分。
该指标反映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体现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得分明细如下:
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资产处置规范、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指标分值2分。经评价,未发现安宁市人社局资产保存不完整、资产配置不合理、资产处置不规范、资产使用费及处置收入未及时足额上缴的情况,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B233.固定资产利用率。指标分值1分,实际得1分。
该指标反映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体现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得分明细如下: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固定资产在用率达到95%以上,指标分值1分。安宁市人社局2024年度固定资产利用率100%,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C3.部门产出指标情况分析
部门产出类指标由1个二级指标,4个三级指标构成,指标分值32分,实际得分为26分,得分率为81.25%。其中满分三级指标3个,扣分三级指标1个。各指标得分情况明细如下: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实现情况 | 得分 |
C3.产出(32分) | C31.履行职责(32分) | C311.实际完成率 | 10 | 完成 | 10 |
C312.完成及时率 | 10 | 部分指标完成不及时 | 4 | ||
C313.质量达标率 | 10 | 完成 | 10 | ||
C314.重点工作办结率 | 2 | 完成 | 2 |
C31.履行职责。指标分值35分,实际得26分。
C311.实际完成率。指标分值10分,实际得10分。
该指标反映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体现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得分明细如下:
(1)2024年基础项目,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完成率100%,指标分值5分,每降低5%扣0.5分,扣完为止。安宁市人社局2024年基础项目,实际完成率100.00%,根据评分标准得5分。
(2)2024年重点项目,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完成率100%,指标分值5分,每降低5%扣0.5分。安宁市人社局2024年重点项目,实际完成率100.00%,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C312.完成及时率。指标分值10分,实际得4分。
该指标反映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体现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扣分明细如下:
(1)2024年基础项目,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完成及时率100%,指标分值5分,每降低5%扣0.5分,扣完为止。2024年基础项目完成及时率88%,根据评分标准扣1分,得4分。
(2)2024年重点项目,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完成及时率100%,指标分值5分,每降低5%扣0.5分,扣完为止。2024年重点项目完成及时率40.00%,根据评分标准扣5分。
C313.质量达标率。指标分值10分,实际得10分。
该指标反映部门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体现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得分明细如下:
(1)2024年基础项目,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质量达标率100%,指标分值5分。安宁市人社局2024年基础项目质量达标率100%,根据评分标准得5分。
(2)2024年重点项目,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质量达标率100%,指标分值5分。安宁市人社局2024年重点项目质量达标率100%,根据评分标准得5分。
C314.重点工作办结率。指标分值2分,实际得2分。
该指标反映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体现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得分明细如下:
2024年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重点工作办结率100%,指标分值2分,每降低5%扣0.25分,扣完为止。安宁市人社局2024年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办结率100.00%,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D4.部门效果情况分析
部门效果类指标由2个二级指标,3个三级指标构成,指标分值28分,实际得分为25.76分,得分率为92.00%。其中满分三级指标1个,扣分三级指标2个。各指标得分情况明细如下: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实现情况 | 得分 |
D4.效果(28分) | D41.效益(18分) | D411.经济效益 | 6 | 基本实现 | 6 |
D412.社会效益 | 12 | 基本实现 | 10 | ||
D42.满意度(10分) | D421.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满意 | 9.76 |
D41.效益。指标分值18分,实际得16分。
D411.经济效益。指标分值6分,实际得6分。
该指标反映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2024年度部门所完成的项目中经济效益相关的项目存在中长期影响,并且符合部门中长期规划(“十四五”规划),指标分值8分。安宁市人社局完成2024年度与经济效益相关的绩效目标包括:
(1)安宁市人社局推进“15分钟就业服务圈”建设,助力安宁市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2024年,组织线上线下“双线”招聘服务活动23场(其中线上直播带岗3场、线下招聘20场),提供有效就业岗位11201个,实现城乡新增就业11760人。
(2)安宁市人社局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创业者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70笔、贷款金额3290万元,带动就业483人;受理来昆留昆就业创业补贴申请129人次、补贴金额81万元;受理省外高校毕业生到昆就业创业租房补贴及岗位开发补贴申请120人次、补贴金额18.75万元。开展大学生网络创业、SYB创业培训870人,提升创业专业知识和抗风险能力;动员指导50个创业项目参加“春城创业荟”创新创业大赛;组织8个创业项目参加“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昆明市选拔赛;大力推进青年大学生创业示范园和新型创业创新孵化服务园建设,安宁市大学生创业园入驻创业团队21户,入驻项目带动就业人员115人,入住企业累计生产经营总额3550.87万元 ,累计上缴税利总额58.49万元。
安宁市人社局2024年度完成的以上工作,对安宁市经济效益存在中长期积极影响,并且符合部门中长期规划(“十四五”规划),根据评分标准得6分。
D412.社会效益。指标分值12分,实际得10分。
该指标反映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2024年度部门所完成的项目中社会效益相关的项目存在中长期影响,并且符合部门中长期规划(“十四五”规划),指标分值12分。安宁市人社局完成2024年度与社会效益相关的绩效目标包括:
(1)安宁市人社局服务高校学生3万人次,实现户籍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率100%、就业去向落实率90%以上;新建见习基地44个,开发就业见习岗位590个,新增就业见习157人;充分发挥“兴安计划”引才留安作用,受理“兴安计划”工资补贴1140人、补贴金额684.92万元。
(2)安宁市人社局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4065人次(其中技能培训830人、引导性培训2365人、创业培训870人),实现农村劳动力年内新增转移就业4540人次、转移收入9,025.80万元。
(3)安宁市人社局为实现灵活就业的564名就业困难人员发放社会保险补贴357.11万元;大力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就业102人,发放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265.12万元;提供“一对一”就业帮扶,全市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069人。
(4)安宁市人社局安宁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2.51万人,比2023年末净增1.91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9万人的100.5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续保人数为9.69万人,参保执行率达105.57%。工伤保险参保人数6.4312万人,新增3227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6.8717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6.86万人的100.17%。
(5)安宁市人社局发放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累计49,984.5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累计32,357.66万元;城乡居民养老待遇12,606.67万元;足额代发1617人次安宁市“三委”干部离职定期生活补助累计177.51万元;足额代发39名安宁市原办事处干部定期待遇累计37.32万元;支付工伤保险待遇2,776.12万元;发放失业保险金、代缴职工医疗保险费等其他待遇支出累计15,482.16万元;发放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累计50.10万元;发放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累计781.10万元;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累计1,444.82万元。
(6)安宁市人社局推动社保卡发卡和电子社保卡申领。全市社会保障卡新增制卡人数4029人,个人信息变更换卡187人,电子社会保障卡新增28326人。安宁市社会保障卡持卡库有效入库人数303936人;电子社保卡申领人数223082人,占持卡库有效入库人数73.40%。四是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有力维护基金安全。截至目前共计开展巡查11次,涉及巡查单位35个,巡查监管项目64项,抽检资料670余份,系统预警信息16条,处理率为100%。
(7)安宁市人社局完成555人职称申报推荐审核工作(其中正高级31人,副高级296人,中级228人);完成453人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审核工作,通过认定432人,完成认定人员电子职称证书网上申领核发工作。三是推进人才推荐选拔及服务工作。2024年成功推荐4人为“2024年昆明市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员人选”。
(8)安宁市人社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0余次,发放法治宣传材料5000余份。受理工伤认定申请334件,认定318件;审查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25份,涉及员工18632人;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3份,涉及员工9146人;劳动合同登记备案共42015份,其中新签14787份,续签10196份,解除终止13922份,变更3110份,新开通企业497家,劳动关系风险动态监测11家企业,涉及员工4206人;处理信访局、市长热线、网上信访等交办件2311件,已办结2234件,办结率96.67%。
(9)安宁市人社局开展“安薪行动”,清零“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1575件、省级“12333”举报投诉案件720件、处理市长热线1665件、办理信访314件、受理电话咨询服务12000余人次。受理办结欠薪案件255件,为3975名劳动者追讨工资5106.571万元。2024年共计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85笔,办理退还/动用保证金78笔。下达《调查询问通知书》563份,《限期责令改正决定书》293份,《行政处罚决定书》24份,《行政处理决定书》14份。“安薪行动”开展以来,共梳理项目211个,其中政府项目90个,国企项目67个,其他项目54个,经过排查上报欠薪项目共计52个(政府项目6个,国企项目14个,其他项目32个)共计欠薪4882万元,涉及人数3200人。经整治,彻底解决欠薪项目37个(其中政府项目6个,国企项目14个,其他项目17个),涉及1995人2673.8149万元,通过下达行政处理文书等方式解决销号15个(均为其他项目),共下达文书36份,合计给予行政罚款11.5万元。解决欠薪过程中,协调通过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0万元用于先行支付欠薪。
(10)安宁市人社局共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784件,不予受理28件。现已结案706件,其中撤诉162件,撤销7件,调解结案291件,调解金额1,354.96万元,调撤率64.4%;裁决246件,裁决金额852.75万元。
安宁市人社局2024年度完成的以上工作,对安宁市社会效益存在中长期积极影响,并且符合部门中长期规划(“十四五”规划),根据评分标准得10分。
扣分明细如下:
(11)安宁市企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规模性和需求性的传统工业区,长期处于“劳动输入型”城市转态,存在技术技能人才、熟练工、新型人才短缺的情况。安宁市化解过剩产能、僵尸企业出清等产业结构调整,同时出现文化程度偏低、专业技术能力较弱、年龄结构偏大、综合素质竞争力不强的失业人口。就业结构化矛盾对安宁市发展存在中长期消极影响,根据评分标准扣1分。
(12)安宁市受经济下行影响,各企业资金链断裂问题频发,发生拖欠工资情况剧增,房地产项目存在工程款拨付困难,资金链断裂的情况,欠薪面临的形势复杂严峻,风险隐患突出。企业欠薪对安宁市发展存在中长期消极影响,根据评分标准扣1分。
D42.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实际得9.76分。
D421.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实际得9.76分。
该指标反映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对安宁市内行政单位、下设事业单位、相关企业及居民进行对安宁市人社局,满意度进行问卷调查。
本次绩效评价问卷调查实际发放问卷90份,其中:安宁市长期居住居民70份,问卷占比77.78%;安宁市短期居住居民20份,问卷占比22.22%。对部门满意度选择题11道。
满意度评分过程。根据发放部门满意度调查问卷,回复“满意”得分权重100%,“比较满意”得分权重80%,“一般”得分权重50%,“不满意”得分权重0%。综合满意度超过90%,指标分值10分,满意度评分=综合满意度×10分。根据问卷统计,综合满意度97.62%。根据评分标准得9.76分。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部门主要经验及做法
1.安宁市人社局2024年荣获全国、省级等荣誉如下。
《关于公布第三届公共就业服务专项业务竞赛全国赛优秀就业服务项目、成果、案例、微课获奖名单的通知(中就培函〔2024〕74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第三届公共就业服务专项业务竞赛云南省选拔赛等三项赛事成绩的通报》安宁市“4511”工作法服务重点企业用工,荣获第三届全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业务竞赛三等奖、云南省二等奖。
《昆明市拟推荐申报省级零工市场和省级就业“幸福里”社区名单的公示》安宁市零工市场拟被认定为市级零工市场,安宁市产业园区就业“幸福里”社区拟被认定为市级就业“幸福里”社区。
2.安宁市人社局瞄准高校毕业生,促进高质量就业。
安宁市人社局2024年服务高校学生3万人次,实现户籍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率100%、就业去向落实率90%以上;新建见习基地44个,开发就业见习岗位590个,新增就业见习157人;充分发挥“兴安计划”引才留安作用,受理“兴安计划”工资补贴1140人、补贴金额684.92万元,高校毕业生来安就业率逐年增长。
3.安宁市人社局常态化开展社保“康乃馨”行动,通过“社保政策基层行、社保政策小讲堂、链式主题党日结对入企入社区、移动会客厅等形式的社保服务推动参保扩面出成效。
2024年,安宁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2.51万人,比2023年末净增1.91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9万人的100.5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续保人数为9.69万人,参保执行率达105.57%。工伤保险参保人数6.4312万人,新增3227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6.8717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6.86万人的100.17%。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安宁市人社局存在个别项目推进不及时
(1)2024年第一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根据《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企业新型学徒培养评估报告》显示,安宁安大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于2019年已经完成了企业新型学徒培养,并于2021年通过了安宁市人社局的评估,明确以上企业符合补贴标准,并确定了各企业的补贴金额。安宁市人社局于2024年才完成以上补助资金的拨付。
(2)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项目,根据《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24年7月15日党组会会议纪要,会议同意拨付2021年职业技能培训资金,经了解,云南技师学院、安宁昆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多家培训单位已经于2019年完成了培训工作。安宁市人社局于2024年才完成以上补助资金的拨付。
2.安宁市人社局在中长期存在就业方面的问题。
安宁市的产业发展存在技术技能人才、熟练工、新型人才短缺的情况。同时,化解过剩产能、僵尸企业出清等产业结构调整,出现文化程度偏低、专业技术能力较弱、年龄结构偏大、综合素质竞争力不强的失业人口。安宁市就业存在结构化矛盾。
七、相关建议和措施
(一)部门加快预算项目推进的建议
建议安宁市人社局,梳理以前年度已经通过批复且暂未发放的各级、各类企业补贴、补助等项目,建立台账。在未来预算年度,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做好资金计划工作。收到预算资金后,按照预算批复,补助资金项目的专项批复和项目评估,及时发放。面临存在问题、困难的项目,准备解释说明工作。加快减少以前年度的遗留项目。
(二)部门面临人力资源结构性矛盾的建议
建议安宁市人社局,编制本市缺乏的人才清单,明确技能类型、等级和数量,引导人才培养和流动。整合政策资源,将资金更多投向能够直接缓解结构性矛盾的关键环节,如“紧缺工种”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高层次技能人才引进等,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的精准性。
(三)强化培训体系,增强技能提升的精准性与有效性
建议安宁市人社局加强对大龄和长期失业人员的就业帮扶,针对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低学历者,开发与其接受能力匹配、就业渠道相对稳定的“短平快”实用技能培训项目(如养老服务、家政服务、物流配送等生活性服务业技能)。对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学员就业状况进行跟踪评估,评估结果与财政补贴额度直接挂钩,淘汰不合格机构。强化预算资金使用的中长期效果。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评价工作依据
此次评价工作以各相关部门(单位)提供的评价材料为基础,通过现场调查核实,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评价报告,相关数据由被评价单位及项目单位提供,评价过程中并不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进行审计认定。
(二)评价报告适用范围
此报告仅供安宁市财政局内部使用,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附件:
1.2024年度安宁市人社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
2.2024年度安宁市人社局部门指标计算表
昆明正宇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昆明 二○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