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民许〔2026〕86号 关于同意安宁市连然街道珍泉颐园社区卫生服务站注销登记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6-10-20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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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连然街道珍泉颐园社区卫生服务站:
安宁市连然街道珍泉颐园社区卫生服务站,2013年1月23日登记成立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周延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5301810594543493,登记住所:安宁市安温路23号珍泉颐园10-11号商铺。
安宁市连然街道珍泉颐园社区卫生服务站于2026年10月13日向登记机关提出注销申请事项,安宁市民政局于2026年10月13日受理该申请,经审查,符合注销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十七条规定,决定准予安宁市连然街道珍泉颐园社区卫生服务站注销登记。安宁市连然街道珍泉颐园社区卫生服务站注销登记后,在业务指导单位的指导下妥善处理好有关事宜,今后不得再以安宁市连然街道珍泉颐园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名义开展活动。
如你单位不服本行政许可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安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昆明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安宁市民政局
2026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