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财政局关于《安宁市本级202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整改情况报告
安宁市审计局:
贵局的《安宁市本级202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安审报〔2026〕14号)已收悉,我局认真对照所涉及的问题,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按照整改工作要求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及时组织研究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推进审计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对照问题和整改要求,认真进行整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市财政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安排,明确牵头负责人、责任科室及责任单位,研究问题的整改落实,推进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二是及时督促单位按时完成整改。我局于2026年9月7日向涉及单位发出整改工作提示,督促单位认真梳理问题、分析成因,及时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及相关资料报送至财政局汇总,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持续推进整改工作;三是根据问题的类型举一反三提高整改成效,我局于2026年9月15日组织开展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暨街道财务业务专题研讨会,对整改工作进行指导的同时加强财政业务培训。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一)代编项目预算下达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代编项目下达不及时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的基本支出,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资金,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土地开发支出和上缴各项规税费专项经费,征地拆迁补偿等需按照支付进度和实际情况进行拨付;且不确定因素增加,部分支出难以预见,部分代编预算需结合财力及实际情况进行安排,无法在上半年全部下达。在2026年的预算管理中,我局高度重视代编预算下达的时效性要求,2026年代编预算项目指标上半年下达率较2025年提高5个百分点。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高度重视代编预算下达的时效性要求,严格按照项目开展情况下达代编指标。
(二)未在收到上级资金下达文件30日内将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指标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审计涉及的4笔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共计2,406.50万元,均已下达至安宁市农业农村局。二是规范以后年度指标下达操作,2026年以来,我局严格执行资金指标下达程序和规定时限,收到上级资金下达文件后,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办理项目入库,跟踪入库进度,及时完成指标下达。三是举一反三,对全市上级下达资金指标办理情况开展清查自查,核对文件接收、项目入库及指标下达情况,对尚未下达的指标逐项查明原因,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办理。一方面,主动对接上级财政部门,了解资金发文及系统指标下达进度;另一方面,及时对接各资金主管部门,提前做好项目入库准备,收到上级资金下达文件后及时完成入库及相关手续,确保资金指标在规定期限内下达到位。
(三)4家单位未及时上缴存量资金
整改落实情况:安宁市卫生健康局等四家单位存在未及时上缴存量资金20,576,267.08元的问题,其中:安宁市卫生健康局569,088.61元、安宁市人民政府八街街道办事处620,050元、安宁市土地储备中心2,583,965.72元、安宁市自然资源局16,803,162.75元。截至2026年8月7日,四家单位已完成存量资金上缴。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1.安宁市卫生健康局已于2026年5月25日将结转两年以上的存量资金569,088.61元全部缴回国家金库,并开展自查自纠,排查同类问题和管理薄弱环节,强化内部管控。
2.安宁市人民政府八街街道办事处已于2026年7月31日将2021年大黑山矿山摩托车耐力赛奖励资金余额620,050元上缴国库,完成该项问题整改;同时开展全范围自查自纠和同类问题排查,下一步将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财务收支制度,建立常态化自查整改机制。
3.安宁市土地储备中心已于2026年7月17日将剩余征地拆迁工作经费存量资金2,583,965.72元足额上缴财政,完成缴库手续,并将已完成征迁资金审计且属地街道已退回的征地拆迁结余资金一并上缴财政。下一步将加强政策学习,建立财政资金定期清理盘点制度,规范征地拆迁工作经费计提、使用、清算全流程管理。
4.安宁市自然资源局已于2026年7月14日从专户转出存量资金16,803,162.75元并上缴财政。
(四)安宁市自然资源局非税收入814,347.60元未及时足额缴入国库
整改落实情况:电子税务局利息缴纳征期为每季度一次,第三季度征期为10月1日至15日,自然资源局已于2026年10月8日将821,473.60元上缴国库,下一步将加强相关学习,季度清理盘点,按时上缴非税收入。
(五)2家单位无预算支出单位资金
1.安宁市人民政府县街街道办事处无预算支出单位资金109,527.20元,支出事项未纳入预算项目库管理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县街街道办事处整改反馈,该单位无预算支出包括2023年度耕地流出宣传材料及服务费用11,027.20元、石庄村委会安宁市地下水抗旱应急备用供水工程项目生产基础设施补偿款98,500.00元。该单位已于2026年9月10日召开专题财务管理业务培训会议,通报审计问题,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财经法规及资金审批制度,梳理2022年以来单位自有资金支出事项,开展自查自纠。
县街街道办事处进一步明确,所有经费支出必须以批复预算为依据,所有支出事项纳入预算项目库管理,未入库项目不予安排资金、不予支付;单位自有资金按规定缴入财政代管专户,履行报批、审批、预算下达程序后方可支付,并强化财务事前审核、事中管控和事后复核,规范预算执行及资金支付管理。
2.安宁市人民政府金方街道办事处无预算支出单位资金195,242.52元,支出事项未纳入预算项目库管理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金方街道办事处整改反馈,该单位2025年从征地拆迁工作经费中直接列支法律服务及代理诉讼费69,000元、地形测绘服务费66,300元、测绘评估费39,942.52元、案件诉讼费200元、宣传材料制作设计服务费19,800元,合计195,242.52元,相关支出未以项目形式纳入预算项目库。
金方街道办事处已组织征迁工作相关人员及财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规制度,开展资金管理使用薄弱环节排查,明确今后需要支付的单位资金先缴入财政代管户,以项目形式纳入预算项目库,未纳入预算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支出,并加强与市财政对接,规范单位资金管理使用。
三、下一步计划
(一)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一是严格限定财政代编事项范围,对确需代编的,在编制环节研究代编的必要性,明确支出方向和范围;二是建立代编预算半年倒排机制,对截止时点仍未明确部门单位的代编资金,除据实结算的项目外,结合财政收支运行情况研究代编预算项目是否继续保留并向政府进行报告。
(二)加强上级专款管理。严格落实转移支付资金的相关管理制度,强化资金使用及监督管理,充分依托预算一体化系统,运用大数据监控平台,聚焦民生保障、重大项目等打基础利长远的领域,重点核查指标下达的及时性、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对于未按照要求执行的单位进行督促,严格落实专项转移支付工作要求。
(三)对存量资金收回将定期清查变为常态化筛查。对结转两年以上的项目资金、部门实有资金账户沉淀资金、项目结余资金一律收回,凡符合收回条件的,到期一笔、收回一笔,不设“观察期”;通过单位自查、财会监督、审计、巡察等多种方式及时收回存量资金。
安宁市财政局
2026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