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安宁市地方税务局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3 10:03
浏览次数:73
字号:[
大
中
小
]
安宁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国发〔2014〕1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云政发〔2014〕70号)和《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州(市)、县(市、)两级地方税务局机关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审核意见的函》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你局行政审批事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取消“外出经营报验审批” 、“税务注销登记”2项非行政许可事项;
二、将“减免税审批”非行政许可事项中“下岗失业人员减免税审批”、“退役士兵税收优惠政策”2子项取消;
三、将“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行政许可事项;
四、新增“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印花税票代售许可”、“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审批”4项行政许可事项。
安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