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钢一中食堂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昆钢一中食堂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采购公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昆钢一中食堂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NLJZC2016-14-14 )已获批准。我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编号:YNLJZC2016-14-14
1.1.2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昆钢一中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
序号 | 产品(项目)名称 | 简要规格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地点 |
1 | 厨房设备 |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1 | 批 | 昆钢一中 |
1.1.3交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1.1.4采购预算:200.9万元
1.2、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2.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包含厨房设备生产或销售;
1.2.2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1.2.3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相应产品的生产或供货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设备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项目授权函和原厂售后服务承诺(本项目仅接受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一级授权代理商);
1.2.4具备《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018001职业健康安全认证证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云南省燃气设备、产品审查合格目录》、《云南省燃气设备产品审查合格证》、《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经营许可证》 ;并具有相应产品的生产、安装、调试、维护的能力;
1.2.5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技术参数、具有中国有关部门注册或检验或商检及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
1.2.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8本次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招标文件的获取
2.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25日至 2016 年8月29日(包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安宁市大屯新区保利宁湖峰境商业街B区B-A#商铺购买招标文件。
2.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国、地税务登记证(原件)、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IS018001职业健康安全认证证书(原件)、《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原件)、《云南省燃气设备、产品审查合格目录》证书(原件)、《云南省燃气设备产品审查合格证》证书(原件)、《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经营许可证》证书(原件)、电磁炉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一级授权代理商授权书(原件),同时递交以上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保证以上所有证照的真实性,均网上可查。以上资料不齐或无法在网上查证的,报名不予受理。
2.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00元),售后不退。
3.投标文件的递交
3.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14日14时00分,地点为: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安宁市大屯新区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3楼)。3.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宁市人民政府网、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网、云南省政府采购上发布。
5.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宁市教育局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871-68683115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安宁市大屯新区保利宁湖峰境商业街B区B-A#商铺
联 系 人:周工、陈工
电 话:0871-68709518、13888389963、13608890576
传 真:0871-68709518
日 期: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