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公安局办公用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安宁市公安局办公用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宁市公安局办公用品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云南加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安宁市公安局的委托,对安宁市公安局办公用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合格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安宁市公安局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2、项目地址:安宁市。
3、采购预算:1,171,000.00元。
4、招标范围:安宁市公安局2016年部分办公用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5、交货期/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具体交货时间以合同为准)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经营本项目的内容;
(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4)企业自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类似供货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采购合同);
(5)主要产品应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
(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若有意参与本项目,请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于2016年 10月11日至 2016年 10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 08时30 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云南加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安宁市东湖第一城C栋写字楼6楼0616号】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120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10 月31 日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厅(安宁市大屯新区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3楼)。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密封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本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厅(安宁市大屯新区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3楼)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中心网、安宁市人民政府网、云南省信息公开网(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宁市公安局
地 址:安宁市金晖路3号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加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宁市东湖第一城C栋写字楼6楼0616号
联 系 人:李祖学
联系电话:13529218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