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安宁市防震减灾局社会服务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1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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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防震减灾局:
根据《昆明市防震减灾局关于下放行政审批权限的通知》(昆防震〔2012〕70号)精神及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要求,经2016年9月19日安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市防震减灾局增设“建设项目选址避开活动断层审查”、“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与地震安全性评价审批”及“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审验”3项社会服务事项,纳入我市社会服务目录管理。
请市防震减灾局按照管理权限认真做好管理事项的落实工作,制定办事指南、审批流程图,同步做好昆明市网上行政审批大厅的管理事项维护工作,按照权责清单的要求制作相应的权责清单到审改办备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转变监管方式,并及时将相关调整情况通过安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单位窗口对外公布。
安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