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同意安宁市环境保护局取消“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1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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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环保局: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云审改办〔2016〕2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省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事项的通知》云审改办〔2016〕3号文件精神,经安宁市五届人民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取消安宁市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目录中的“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审批事项。
请安宁市环保局认真做好取消事项的落实工作,转变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并将取消的情况通过安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对外公布。
安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16日